我和前夫是經過朋友的介紹認識的, 當時的我二十六歲, 他二十八歲, 正是可以結婚的年齡, 在交往了一年后我們就結婚了。
婚后的生活還算可以, 因為工作的原因, 前兩年我們不打算要孩子, 就這樣過了兩年的二人世界, 感情一直穩定, 我和前夫對于孩子的事情并不著急, 可是婆婆坐不住了, 希望我們能趕緊填個一兒半女的, 趁著她年輕, 還能幫我們帶帶孩子, 前夫看婆婆心切, 也在勸我生孩子, 經過他們的思想工作之后, 我答應了生孩子的事情。
我們開始備孕了半年, 但是我的肚子卻一直沒有動靜,
后來我發現婆婆在偷偷的為前夫找別的女人, 這樣的行為對我有了很大的傷害, 前夫也知道這樣的事情, 可他說他也沒辦法。 后來婆婆非要讓我們離婚, 我看著前夫, 希望她能挽留我, 可是我接下來聽到的是:我對不起你, 我也沒有辦法。
聽著這樣的回答, 我的心已經涼了, 我同意了離婚。 就這樣短短幾年的婚姻結束了。 離婚后前夫很快就再娶了, 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畢竟在沒有離婚的時候婆婆就已經在張羅了, 現在前夫已經再婚兩年了,
現在的我一個人也過的很好, 只是他, 就繼續煎熬在沒有孩子的痛苦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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