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某個秋夜, 在天津北塘海面上, 停泊著十余艘帆船。 當天晚上夜黑無月, 天色漆黑一片, 秋風涼涼, 海面上風浪較大, 十余艘帆船在海面上隨著波浪起伏。 勞累了一天的水手早已經進入了夢想, 每艘船上只有一兩名水手在船頭值班, 以防不測。
但讓這些帆船上的水手想不到的是, 這個月黑風高夜, 真的就變成了殺人放火天。 在這個風浪大作的深夜里, 從遠處的海面上駛來了數艘小船, 由遠及近竟停在了帆船旁邊。 不由分說從這些小船上便竄出多名攜帶武器槍支的壯漢登上了停泊在海面的帆船上。
這些壯漢持槍威脅, 將帆船上的船夫和水手全部捆綁了起來, 然后全部丟入海中, 有些甚至先用刀捅殺后再推入海中, 整個犯罪現場血腥無比。 在將水手和船夫進行殘忍殺害后, 他們將船上的物資悉數掠奪而去, 乘著夜色消失在了海面之上。
不過讓這些海盜沒有想到的是, 在他們離開后不久, 有幾個水手和船夫并沒有就此淹死, 爬上了船只在船艙里進行躲避。 等到天亮以后, 清點貨物和同伴, 竟大半不知所蹤。 其中的兩名生還者劉文、刁景華忍者巨痛登陸報警, 向軍吏督查團等機關進行了報案, 要求懲處法辦。
督查團在多日的調查后, 將案件轉移到憲兵20團及當地治安機關, 要求再次詳查后法辦報告。 經過憲兵團與津滄綏靖保安司令高松元等多方偵查結果,
憲兵團與綏靖保安部隊對河北省水上保安警察總隊進行了突擊包圍, 該總隊成員130多人全部繳械。 其中80人被認定有不法行為, 當即被押送到憲兵團駐地進行關押, 其余30多人, 凡有刑事罪嫌, 被予以拘押。
憲兵團在給督查團的報告中這樣寫道:”河北上水上保安警察總隊有此類似不法行為, 已經駐在機關及部隊分別予以繳械, 并拘押訊辦, 請令劉文到案進行指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