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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诉《明日之子》及毛不易侵权,索赔300万,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

7月3日, 音樂人李志在微博發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 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 李志表示:“在我方抗議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 這才幾天, 居然就沒有聯系方式了?”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

李志在文末表示:“對于《明日之子》, 我有三點想法:1, 賠償300萬。 100萬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 100萬是年初毛不易老師的演出侵權費, 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2, 法庭見。 3, 不接受其他建議”。

而在年初, 毛不易也發文表示, 對十分敬仰的李老師, 鄭重道歉。 也非常感謝李老師及其團隊為我和我的公司敲響了警鐘。

我和我的公司也保證, 對于李老師的一切維權行為予以全力配合。 支持一切維權行為, 必不讓任何一個音樂人的權益受損。 在微博評論區毛不易還留言, 稱公司與主辦方已經在與李老師團隊溝通解決方案。

毛不易微博原文:“感謝所有人的關心和批評, 為了不引起更多誤會, 下面我想說一下真實的情況。

對于今天發生的事我感到對老師很抱歉, 同時也對自己感覺到遺憾。

明日之子巡演洛陽站并不是我們整個巡演的第一站, 我也不是第一位在這個舞臺上進行翻唱的歌手。 關于版權方面的全部事宜在整個巡演開始前, 我公司就已經全權交由巡演主辦方去處理,

而這些也都是白紙黑字寫在與主辦方的合同里, 作為主辦方必要工作的一部分去執行。

于是我和我經紀公司本著相信主辦方專業度的立場, 并未對版權事宜進行過多的過問, 單單把重心放在節目內容上, 所以這件事情的發生, 不單單是主辦方的疏忽, 更是我們的疏忽。 對此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今后的工作中, 無論是版權事宜還是任何涉及他人權益的事項, 我和我的公司都會萬分嚴謹對待, 絕不允許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最后我對我本人一直以來十分敬仰的李老師, 鄭重道歉。 也非常感謝李老師及其團隊為我和我的公司敲響了警鐘。 我和我的公司也保證, 對于李老師的一切維權行為予以全力配合。

支持一切維權行為,

必不讓任何一個音樂人的權益受損”。

原創歌曲頻頻被侵權, 這鍋該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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