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展, 各行各業的質量與服務都有著顯著點提升, 但是有些機構的服務能力卻總是與時代脫節, 如銀行。
是的在現今社會越來越重視服務的前提下, 銀行這個機構顯然可以“高枕無憂”, 多數情況下他們抱著老一套的觀念服務各個儲戶, 故步自封。 就拿近幾年發生的事情來說如:離開柜臺概不負責、奇葩證明要求、ATM取錢遇假幣損失無人承擔等.....事例已經屢見不鮮。
近日, 在煙臺銀行發生的一件事情, 讓許多人感到憤怒, 北京佳人遞賀卡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佳人)在煙臺一個支行開設的賬戶中近千萬的資金莫名其妙的被轉出,
此事件雖然令人驚訝, 但是為何會讓人憤怒呢, 原因在于煙臺支行在案情事實明了的情況下竟然以, 該“內鬼”已經伏法為由拒絕償還北京佳人提出的1000多萬及期間造成的利息損失。
幸而法律是公正的, 在清楚明了的事實面前, 受理次案件的朝陽法院已經結審此案, 并判決涉事支行返還北京佳人存款以及利息損失。
顯然該案件的情況已經很清楚了, 雖然是職員個人所犯的錯誤, 但是由于該員工是銀行內部員工, 那么就可以認為此次事件是銀行本身造成儲戶損失,
反而在事實面前, 百般抵賴, 試圖推卸責任, 這種行為令人憤怒也令人心寒。
近年, 銀行的日子似乎沒有以前那般好過了, 凈利潤增長一直在下滑, 不在像過去那般“躺著便來錢”的狀態。 各個行業競爭愈發激烈, 像銀行這樣的機構應該在高速發展的時代中勇敢的面對機遇和挑戰并做出改變。 如果不提升服務質量, 反而故步自封、恐怕就要考慮如何生存下去了, 因為人們現在有了更多的選擇。
希望今后銀行能夠更多的考慮客戶的利益及感受, 勇于承擔自己的責任, 加強內部的管理與建設, 適時做出改變。 只有這樣才能夠得到客戶的支持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