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體育7月3日發布消息稱, 因在酒吧打人, 中國法院在上周四(6月28日)判處前美國足球隊員溫德爾·布朗有期徒刑4年, 但是布朗的律師和一名活動家稱處罰過于嚴重。 布朗是底特律人, 曾效力于印第安納州博爾州立大學, 2016年9月被捕時正在中國西南地區教美式足球, 之后被指控蓄意攻擊, 但是他否認自己曾在酒吧毆打一名男子, 并稱在遭到襲擊后他舉起雙臂只是為了進行自衛, 將攻擊者趕走。
布朗和他的兒子
布朗的律師吳俊梅(音譯, Wu Junmei)在電話中稱, 重慶一名法官在舉行簡短的聽證會后就公布了這一判決,
舊金山活動人士約翰·卡姆(John Kamm)認為, 因酒吧打人就判處布朗4年徒刑是極其不公平和過分的。 卡姆稱, 中國有時會在外國人被定罪后將他們驅逐出境, 但不清楚布朗是否有可能被驅逐出境。 目前布朗在等待判決時已經被拘留了20個月。
布朗的支持者表示, 美國白宮、國務院和密歇根州官員已經向中國提出了這個問題。
6月28日,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稱,
31歲的布朗曾在2004年至2008年期間在印第安納州博爾州立大學擔任后衛球員, 后來在加拿大足球聯賽(Canadian Football League)打球, 隨后前往中國執教。
布朗的母親安托瓦內特·布朗在判決下來后接受電話采訪時說, “我還是不明白:他到底犯了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