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話題在微博引發了熱議, 它可能比“我和你媽落水, 你先救誰”還要難, 那就是“帶孫這個忙, 奶奶該不該幫”?這個話題之所以炸開了眾網友的話匣子, 是因為其中的糾結與矛盾都曾經或者正在牽絆著不少家庭。
這篇題為《我不想帶孫子, 錯了嗎?浙江陳阿姨的困惑》的報導, 在網上引起熱議。 陳阿姨不帶孫子的理由是, 自己還不算太老, 生意還在做, 如果帶孩子, 就意味著自己的生活全被耽誤了。 兒媳婦感到很委屈。 “哪有奶奶不喜歡親孫子的, 到底是生意重要, 還是孫子重要?”“你可以不帶孫子, 以後等你們老了,
帶不帶孫子, 是個家庭倫理和習俗問題。 在中國傳統觀念裡, 爺爺奶奶帶孫子, 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 殊不知這並非法定義務, 而兒女贍養老人則是法定的, 二者並不是交換回饋關係。 老人把子女撫養成人, 已經盡過義務了。 按人類社會接力式延續的規律, “不管隔輩人”並非道德缺陷。 再者, 愛孩子有多種表現方式, 沒天天待在家裡帶孫子, 並不等於不疼愛孫子。
帶孫子之類的“家務啃老”在社會上司空見慣, 從情理和倫理上看, 有存在的合理性。 年輕人競爭壓力大, 無力分擔家務帶小孩, 也是事實。 老人與孫子女之間畢竟血濃於水, 幫助帶小孩也是親情使然。 但是,
在現實生活中, 儘管不願意帶孫輩的老人只是少數, 但對他們的合理選擇也應該充分尊重。 老人不願意帶孫輩, 也是對子女責任意識的一種呼喚, 其背後顯示了社會價值觀的變遷。
作為家庭成員, 要認清各自的法定責任。 我們的許多習慣做法, 往往掩蓋了法律意識的欠缺, 甚至常常與法律衝突。 老人樂意帶孫子女是人之常情, 不願意帶也無可非議, 更不該突破法律底線用“不養老”反唇相譏。
“誰來帶孩子”成為爭論的話題, 也是個供給資源不足的信號。 年輕的父母要工作, 孩子總得有人帶, 如果家人不能帶, 只有找保姆或幼托。 這又衍生出來兩個問題。
一是請不起托不起怎麼辦?這是個社會福利範疇的問題, 因為養孩子不僅是個人私事, 也是人類發展的需要, 社會也應該承擔一定的義務。 作為國家福利體系和有條件的企業、單位, 都有責任伸出援手。
二是對保姆不放心咋整?這需要的是市場培育和嚴格監管。 家政服務規範了, 這方面的擔憂自然就減少了。 當然, 處於需求側的家長, 也不能把“小概率事件”擴大化, 動輒用懷疑的目光打量保姆。 多一分信任, 多一分互動, 興許就安然無恙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庭矛盾糾紛的排解, 要在法律框架內多一分寬容和理解, 才能慈孝相濟、和諧幸福。 隨著法治建設的提速, 過去許多“清官”難斷的家務事, 逐漸都有了法律依據, 諸如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文/張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