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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向节目组索赔300万!毛不易侵权翻唱将被追责?

今天凌晨, 大部分人還在睡夢中的時候, 有一個人難以安眠, 那就是南京的李志, 對于李志, 很多人都不認識, 當然也包括我, 比起毛不易, 顯然李志黯淡了些。 李志, 今年39歲, 出生于江蘇常州市, 是中國內地民謠男歌手、獨立音樂人, 音樂專輯有《被禁忌的游戲》、《梵高先生》、《這個世界會好嗎?》、《我愛南京》、《你好, 鄭州》、《F》、《1701》、《8》、《在每一條傷心的應天大街上》等, 而2015年的《1701》入圍了“第四屆阿比鹿音樂獎”年度民謠專輯。

事件的起因就是6月30號《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就翻唱了李志的歌曲, 而在7月1號一個叫“文靜”的人發郵件表示歉意,

并且表達了兩點意思:1剛剛找到聯系方式沒辦法做到提前授權, 2希望獲得一系列授權。 這套說法讓李志很為惱火, 因為年初時候歌曲被毛不易翻唱李志團隊就向節目組要求停止侵權了, 但是到6月份還是一樣的做法, 知錯犯錯, 并且發來的郵件一點歉意都沒有, 太過于官方, 這讓經常遇見侵權行為的李志決心這次一定要維權, 所以李志訴《明日之子》侵權, 向節目組索賠300萬!

而毛不易也是這件風波中受到影響最大的, 年初因為就是毛不易翻唱了李志的歌曲, 并且在此之前沒有獲得授權, 得知此事的毛不易第一時間向李志表達歉意, 李志回應是作為音樂人, 應該知曉這是侵權的。 對此回應毛不易表示支持, 并且表達自己會全程監督,

不讓每一個音樂人權益受到損害。 同為音樂人, 或許應該懂得對于自己的作品, 就像文學家的小說一樣, 是孩子一般的存在, 孩子被搶走了能不氣憤?每一個創作都是心血之作!

在第二天, 毛不易表示這些獲取權限的事情全部是節目組在做的, 在和節目組合作之前, 合同上面寫著的就是主板發去執行處理, 自己毫不知情。 但是知曉了這種情況, 會支持音樂人去維權。

而如此再次出現侵權行為, 我也不知道該怎么說?對于此次追責, 李志的首要是向節目組要說法和賠償, 因為只有賠償才能讓他們明白不該隨意侵權。 而毛不易會被追責嗎?對此你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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