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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结识少女性☆禁☆交后被判三年服刑,二审说无罪!网友:太无辜!

17年一月底的時候, 李某用陌陌軟件與林某認識了并聊天, 二月初兩人見面, 李某將其帶去了賓館, 然后進行了強奸。 事情發生后李某賠償林某一萬兩千人民幣, 林某的家人原諒了李某, 不報警。

時間地點還有醫院證明林某處女膜破裂的診斷書, 還有DNA鑒定林某內褲里的精斑是李某的, 還有陌陌上的聊天記錄, 還有李某家人賠償的一萬兩千快的收條, 還有賓館前臺的目擊人。

李某與林某網聊后約林某出來玩, 他們玩了一天后李某跟林某說開了個房間給林某休息, 然后李某出去了給林某買了點吃的回來,

然后想強奸林某, 林某很害怕掙扎但都沒有用, 最后李某將她強上了。 事后李某就匆匆離開了, 林某就報了警。

一審的時候法院說, 李某沒有經過林某的允許就用暴力手段對她實施了強奸, 但因為李某對林某已經做出了一些賠償, 所以可以減輕一些罪。

二審的時候說李某并沒有強迫林某對她進行強奸, 因為兩個人之前的關系本來就還不錯很曖昧, 而且林某是知道李某開房的, 而且也沒有證據表示李某對林某實施了強奸。 而且事情結束以后, 林某還在那里等李某回來, 這跟被強奸后的現象不一樣, 所以不能構成犯罪。

林某因為覺得李某欺騙了她, 又想到自己已經不再是處女之身所以很是不甘, 就回去向家人說了這個事,

他的爸爸跟叔叔特別的生氣就帶她去警察局報警, 然后想要李某因此坐牢獄之苦。

但是經過兩個人的相關口供, 知道了林某并沒有強行被李某上, 林某身上并沒有被弄傷的痕跡, 而且林某在被李某觸碰的時候只是推推囔囔的并不能代表被強奸了。 而且她已經有了行事能力, 在李某帶她去賓館的時候就應該知道會發生這種事, 可是她還是去了, 如果是強奸她應該不會主動跟著去。

而且再李某離開后她還在等待他再一次回來, 所以這都不是被強奸后發生的事。 實際上都是林某因為心里的不甘心所以就想讓李某點顏色看看, 于是就成了這次案件。 二審這么判, 并宣告李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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