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閆的姥爺久病臥床, 就早早的把小閆的大舅二舅和媽媽叫到一起, 立下了遺囑。 給小閆的大舅, 二舅一人一套房, 給小閆的媽媽留了28萬。
立下遺囑之后, 姥爺又住了兩次院。 后來住的這兩次, 小閆的大舅二舅都不來照顧, 只有小閆的媽媽守在姥爺身邊, 直到看著心電圖上的心跳變成一條直線, 通知了兩位舅舅, 兩位舅舅才趕過來。 誰知剛趕來, 就要求醫院開具死亡證明, 去房管局把分給他們的房子過了戶。
小閆的媽媽在送葬的路上一直握著老人家的手, 還念叨著“兒啊, 我怎么覺得你姥爺還動彈呢,
誰知奇跡竟然真的發生了, 小閆的姥爺真的被搶救回來了, 已經被醫院開具了死亡證明的人, 竟然奇跡般的復活了。
這老爺子醒來以后氣壞了, 自己在臨終前兩個兒子竟然不來盡孝, 只有女兒一個人在身邊。 老爺子決定修改遺囑, 房子不給兩個兒子了, 全都給閨女。
可是大舅二舅在老爺子搶救的時候, 已經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將房子過戶了。 那么老爺子還能如他所愿將遺囑修改嗎?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 因為遺囑是在立遺囑人死亡之后才能生效, 現在老爺子已經救回來了,
其實小編覺得, 這一家人都是在賭氣。 如果當初小閆的兩位舅舅真的不孝順的話, 老爺子也不會當初把房子留給他們。 小閆也說了, 媽媽也不是想要這兩套房子, 只是老爺子跟媽媽都在生這兩個舅舅的氣。 人家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小編希望小閆家能夠團結起來, 所謂“家和萬事興”希望小閆能夠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