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 民謠音樂人李志在微博發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涉嫌侵權, 文中稱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他的歌曲, 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 就此, 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 要求節目方賠償300萬元, 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議。
毛不易和李志的侵權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 今年1月份的時候, 毛不易演唱了李志的歌曲《關于鄭州的記憶》, 就被指侵權, 但是是因為公司與演出商的失誤才導致的侵權, 毛不易也及時發布了道歉微博。 正如李志在文中提到的, 遇到侵權問題, 首先會選擇通知對方,
年初的事情已經過去很久, 李志也沒有再追究的意思, 這次維權又扯出毛不易, 令其粉絲非常不滿, 紛紛表示, 維權沒有錯, 但是不要因為節目組的失誤在拉上毛不易, 翻唱人邱虹凱只是被節目組冠以“毛不易師弟”的噱頭, 一碼歸一碼, 不能讓毛不易來買這個單。
但是在李志來看, 這次《明日之子2》侵權, 一方面因為所謂的“毛不易師弟”邱虹凱未獲得授權翻唱了他的《天空之城》;另一方面是因為節目播出后李志才收到節目組的郵件, 表示希望得到授權, 而且原因竟是找不到自己的聯系方式, 李志表示:年初才和毛不易有過交集,
因此李志在微博中表示索賠的300萬, 其中100萬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權費。 如此看來就只是節目組為了搞噱頭結果不小心給毛不易潑了一身臟水, 而維權的李志本沒有什么錯, 但是年初的事明明已經過去了, 現在因為該節目侵權, 李志似乎有點遷怒于毛不易了, 只能說毛不易莫名背了這個鍋。
最后, 支持李志維權, 但是要理智維權!不知道兩家的粉絲如何看待這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