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稱毛不易翻唱《關于鄭州的記憶》和毛不易推薦的師弟邱虹凱翻唱《天空之城》未獲授權翻唱他的歌曲, 要求《明日之子》和毛不易 索賠300萬, 你怎么看這事?
李志補充信息:
剛剛同事和我說, 接到郵件後我方一直在和“文靜”溝通, 並達成了某些協議, 同事認為我突然的自我讓大家的工作很被動。 對此我的回答是, 不管了, 按我的最新指示走!
網友評論:
李志維權沒錯, 但是騰訊明日之子二選手侵權跟毛不易有什么關系?他本來就不是專門搞版權事宜的人員, 更沒可能事事都管
什么家庭條件, 敢在未授權的情況下翻唱李志的歌,
之前這個事一出來毛毛就立馬道歉了, 公司不作為, 這次所謂的師弟侵權又甩鍋給毛毛, 真的無語(維權是沒錯的)
對于“李志訴明日之子, 向毛不易索賠300萬, 態度強硬不接受任何建議!”
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