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整整21年之后, 男子金某終于被警方抓獲——1996年年底, 為了給在大連開發區一家飯店內酒后鬧事的叔叔“報仇”。 金某糾集多人到飯店報復, 并一刀刺死飯店經理。 2017年7月, 潛逃多年的金某被大連市警方在山東日照抓獲。 近日, 因故意傷害罪, 金某被送上法院被告席。
1996年12月7日晚間, 金某的叔叔和朋友一起, 到大連開發區一家飯店消費。 結賬時因為消費金額問題, 金某的叔叔和飯店老板方某等人起了沖突。
飯店老板方某的姐姐回憶說, 當時幾個人來吃飯后, 嫌消費金額太高, 不想結賬就走, 但被制止。 而金某的叔叔到案后供述,
1996年12月8日凌晨, 金某糾集十多人, 和其叔叔一起開車回到開發區這家飯店。 此時飯店已經關門打烊, 幾人強行拽開飯店大門, 對店內人員進行毆打。 并在2樓找到了方某, 對其進行毆打。 廝打過程中, 金某一方有人被方某用刀劃傷了額頭, 幾人用錘子打倒方某后, 金某奪下方某手中的刀, 向倒地不起的方某腹部猛刺一刀, 隨后逃離現場。 方某被送醫搶救, 但傷重不治身亡。 經鑒定, 方某系被他人用單面刃銳器刺切右肋部, 致肝破裂, 大失血死亡。
案發后, 金某的叔叔等兇犯先后被警方抓獲并被判刑。 而金某一直在逃。
2018年5月25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 金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 并致一人死亡, 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 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 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金某雖然提出愿意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 希望從輕處罰。 但其只是口頭表示, 并未作出任何賠償。 法院近日一審判處金某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