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傾訴:
我和女友談了1年的戀愛, 然后感覺她是我想要找的人, 長得比較純真, 而且還很善良。 在戀愛期間, 我們是同居住在一起的。 我曾經問過她, 之前有沒有談過戀愛?她回答我說有談過一個男友, 但是很快就散了。 然后我就沒有問太多, 我相信她。
但是, 在我們談婚論嫁之時, 原來打算年底結婚的, 我家也交了10萬的彩禮, 就等著那天的到來。 可沒想到, 無意中我從一個老同學那里得知, 原來我的女友在我之前的確有過一個男友, 但是交往的時間比我還要長, 整整3年!
而且, 在這3年的時間里, 我的女友都是和前男友同居的。
但是, 只要我一想到自己心愛的女人就這樣和另外一個男人同居過3年, 我的心里真的很介意, 怎么辦?我該退婚嗎?
希希回復:
按照你這樣說, 婚前同居就是錯的, 不值得原諒的?那你現在還不是在和女友婚前同居?如果你真的愛你女友就應該體諒她, 相信她也是因為愛才跟前男友同居的。 誰還沒有個過去?只要女人是真心和你過日子, 那么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要是你還是耿耿于懷, 心胸如此狹窄, 那么你這輩子就準備一個人過吧。
“交了10萬彩禮后,
得知女友和前任同居過3年,
我心里很介意,
該退婚嗎?”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微信公眾號:希希暖情 文|希希 圖|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