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新聞報道, Amadu Bangura來自非洲塞拉利昂, 現居住在澳大利亞悉尼市, 今年31歲。 2015年3月, Bangura駕車在Lakemba發生一個很小的交通事故, 他的車后保險杠被碰了一個小坑。 但Bangura卻稱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 不能繼續工作, 向當地政府索要救濟金70萬澳元(約340萬人民幣), 警方調查后發現他在說謊, 近日Bangura被判入獄。
據報道, Bangura 8歲時就移民到了澳大利亞, 現在是名律師。 2015年8月事故發生后, 他稱自己精神和身體上都受到了創傷, 當天甚至都不能去接女兒, 因為臀部受傷不能開車。 但之后有目擊者稱, 看到Bangura還開著他的車四處亂逛。
Bangura表示自己曾患創傷后應激障礙癥,
Bangura還稱事故發生后他的臀部和膝蓋非常難受, 不能坐超過20分鐘。 但根據警方的調查, Bangura在四個月內三次乘飛機往返于悉尼和印尼之間, 每次行程都超過6個小時。 Bangura還說車禍發生后, 他一直沒有工作。 然而, 調查顯示他在為SHS律師事務所工作。 最終, 地方法官Robyn Denes裁定, Bangura試圖通過欺騙手段騙取救濟金。 稱Bangura的罪行不能被原諒。
諷刺的是, 2012年, Bangura曾在新南威爾士大學做演講時說道:“我在塞拉利昂上學的時候, 一位老師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