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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污水直排湘江,環保擔當何在

6月4日, 中國之聲報導了“湖南省株洲縣的一家藥企將超標廢水偷排湘江, 當地群眾多次舉報無果”的新聞, 引起社會較大關注。 報導播出後, 株洲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 責令株洲松本藥業立即停產, 對超標偷排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企業涉嫌違法的相關責任人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 松本藥業已經停產, 株洲縣環保局局長被免職。

違規排放的企業總算停產了, 但這一結果卻來得有點曲折。 當地多名群眾曾在12369環保舉報網路平臺和“市長信箱”反映過此問題, 得到的答覆均都是, 沒有發現非法排汙行為。

株洲縣政府更是於今年1月5日回復實名舉報稱, 該廠通過了環評審批, 暫未發現廢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排。

然而, 在媒體記者和上級環保部門介入後, 謊言被立即拆穿:這家企業, 沒有任何環保手續, 也無法提供合法的環評、現狀評估等環境評價手續, 企業治汙設施並未運行, 污水在沒有經任何處理的情況下便直接排放到湘江。

如此“純天然”的污染, 讓人觸目驚心。 但更讓人心驚的是, 面對既無環評手續, 又無治汙處理的污染企業和民眾的多次舉報, 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何以能信誓旦旦作出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回應?到底是何種原因讓本該承擔起環保治理責任的地方政府, 在赤裸裸的污染面前, 選擇閉上眼睛“裝睡”?

在當前環保攻堅, 特別是湘江保護與治理自2013年起就被湖南省政府列為“一號重點工程”的背景下, 當地還出現如此行政不作為的現象, 理應被問責。 按說, 在一個健康的環保治理體系中, 民眾舉報—政府部門接棒調查處理, 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環保治理推動路徑。 但在這起事件中, 民眾多次舉報, 居然遭到了地方政府和部門的一再否認。 公共部門如此為一家違規排放的企業背書, 既挫傷了民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 也是對政府公信力的自傷。

說到底, 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 比如說是個別監管人員與企業之間存在不當的利益勾連, 或者說是整體性的地方保護主義作祟, 縱容企業違規排放, 都是一種嚴重的缺乏擔當、涉嫌瀆職失職的行為。

而這一點, 在當地似乎還並非只是個案。 報導中一個細節值得注意, 記者撥打了株洲縣河長公示牌上的監督電話, 並向接聽監督電話的人員說明了身份, 講明瞭現場的狀況。 但採訪期間和事後, 均沒有當地“河長制”巡查員或專管員乃至“河長”和記者聯繫, 對企業的非法排汙作出回應。 那麼, 當地的河長制”是否也有被架空的風險?這次事件的處理不應該放過。

近年來, 我國的環保法規和治理體系不斷完善, 這為環保的“最嚴”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 像這次株洲縣的企業違規排放被舉報而地方監管部門反倒幫助企業“洗白”的行為說明, 再嚴的環保制度, 若公共部門和公職人員缺乏主動擔當意識,

都有低效甚至空轉之虞。

因此, 對於環保領域的敷衍失職和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方面要強化事後的問責力度, 另一方面則要從前端進一步嚴明用人導向, 激發各級幹部在環保治理上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 上個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 其中提出, 要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 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 並強調各級幹部應有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擔當, 追求在其位、謀其政、幹其事、求其效。 這一點在環保領域, 尤其重要。 希望這一次的“污水直排湘江”事件, 能夠為各級政府與環保部門的環保擔當敲響警鐘。

作者: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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