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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亲手卖掉了自己的弟弟,3000元卖掉的亲情!

陳小春是知名的歌手和演員, 之前因為《爸爸去哪兒》再次走進公眾的視野, 還是有很多人在一直喜歡著他, 但是陳小春成名之前的經歷卻鮮為人知, 小時候的他過得很凄慘貧窮。 陳小春1967年出生, 從小家庭就很貧窮, 13歲的陳小春就輟學打工養家了。

16歲在飯館當服務員, 打掃衛生洗碗臟活累活什么都得做, 沒有辦法是為了生存的, 還有一次被客人投訴飯里有蒼蠅, 結果被老板當眾扇了兩個耳光, 還被逼著吃了那只蒼蠅, 16歲的年紀就要經歷這些, 聽著讓人覺得心酸。 但是陳小春最過不過來的坎就是他賣了自己的弟弟。

當時媽媽生了第三個孩子了, 家里實在是無力去撫養了, 陳小春就提議把弟弟賣了吧, 最后賣了3000元, 后來陳小春紅了之后每每想到此事都覺得很對不起弟弟, 也很想念弟弟, 可是再也找不到弟弟了, 內心是充滿愧疚的, 雖然現在有了很多錢, 但是親情是用錢買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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