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晴和老公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 兩人一路走來都很恩愛, 大學畢業的時候, 他們就結婚了, 但是結婚三年, 小晴始終懷不上孩子, 為此婆婆對她越來越不滿, 幾次三番在私底下勸兒子跟小晴離婚。 好在小晴和老公的感情很深, 老公才沒有聽婆婆的話。
就在婆婆再次要求老公跟小晴離婚的時候, 小晴卻意外的懷孕了。 聽到小晴懷孕的消息, 婆婆高興得合不攏嘴, 對小晴的態度也越來越好, 每天朝九晚五的伺候著小晴。
但是幸福卻來得太短暫, 就在小晴懷孕六個月的時候, 雖然知道是孫子, 但被檢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
小晴跟老公商量著要打掉孩子, 婆婆知道是男孩聽到之后死活不肯, 勸小晴無論如何都要把孩子留下來, 大不了醫藥費這些他們全抗。 雖然小晴也很舍不得孩子, 怎么說也是一天小生命, 就這樣把她打掉, 作為母親心里肯定很難受, 但是把一個先天性心臟病的孩子生下來, 孩子生下來也是遭罪, 結果也只是害了他的一生而已, 而且治療孩子又需要一大筆醫藥費, 家里實在是承擔不起。
但是婆婆執意要我留下孩子, 我該怎么辦?
@百里玫瑰:如果承擔不起醫藥費,
@梅中的雪:再復查一下, 如果還是一樣的結果, 我勸你理性一點, 打了吧, 如果生下來, 孩子有疾病, 你們家要負擔他一生不說, 孩子也要遭罪, 別相信公婆會幫你們負責。
@佼佼者:即便你們家有能承擔得起醫藥費, 也要慎重考慮才行, 因為有心臟病對孩子來說是件很痛苦的事, 就算有錢醫治, 孩子也免不了遭罪, 不能像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