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華, 她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 然后她12歲的時候就出來唱歌掙錢養家, 憑借著自己的天賦14歲的時候就獲得了加入歌舞團的機會, 然后在她18歲的時候就認識了曾志偉, 她國色天香, 他才華橫溢, 然后他們就在同年結婚了。
但是曾志偉在娛樂圈還只是一個小角色, 婚后王美華為曾志偉生下了女兒, 但是男人為了自己的事業經常在外面打拼, 回家的時間很少, 然后兩人相聚的時間很少, 最后兩人還是離婚了, 兩個女兒都留給老公曾志偉撫養。
然后5000萬的財產也選擇不要了, 她是一位很有勇氣的凈身出戶的女人,
據說她離婚的是因為喜歡上了干兒子汪建民, 汪建民比她小12歲, 這真的是非常有自信和勇氣的一個女人, 汪建民是一個比較顧家的男人, 能夠給王美華安全感, 陪伴照顧, 所以一個女人最需要的不是錢, 錢夠用就好了, 應該是照顧和陪伴,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