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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唱歌挣钱,18岁结婚,离婚后放弃5000万,示爱小12岁干儿子

王美華, 她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 然后她12歲的時候就出來唱歌掙錢養家, 憑借著自己的天賦14歲的時候就獲得了加入歌舞團的機會, 然后在她18歲的時候就認識了曾志偉, 她國色天香, 他才華橫溢, 然后他們就在同年結婚了。

但是曾志偉在娛樂圈還只是一個小角色, 婚后王美華為曾志偉生下了女兒, 但是男人為了自己的事業經常在外面打拼, 回家的時間很少, 然后兩人相聚的時間很少, 最后兩人還是離婚了, 兩個女兒都留給老公曾志偉撫養。

然后5000萬的財產也選擇不要了, 她是一位很有勇氣的凈身出戶的女人,

這有錢也不要, 究竟是為什么呢, 當然是覺得有點愧疚咯, 畢竟兩人女兒都留給老公撫養的, 那個不要臉的馬蓉應該學習一下凈身出戶。

據說她離婚的是因為喜歡上了干兒子汪建民, 汪建民比她小12歲, 這真的是非常有自信和勇氣的一個女人, 汪建民是一個比較顧家的男人, 能夠給王美華安全感, 陪伴照顧, 所以一個女人最需要的不是錢, 錢夠用就好了, 應該是照顧和陪伴,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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