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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火车站杀人砍掉脑袋,疑似精神病,被判死刑缓赔2.5万!

今年的二月份, 武漢市的武昌區發生了一件命案, 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砍死了一名面館的老板, 現場非常的血腥, 一度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和關注。

事發當天, 在武昌火車站附近的一個廣場邊, 一名男子和面館的老板發生了爭執, 兩個人就吵了起來, 于是胡某竟然拿起了面館的菜刀將面館的老板姚某給殘忍的殺害了, 并且根據記者報道, 胡某竟然將姚某的頭都砍掉了!

而胡某在殺害了姚某之后并沒有逃離現場, 而是蹲守在面館十幾分鐘, 并且還將面店里的現金給搜刮了, 最終是有人報警,

警方趕到了現場, 將胡某給抓獲惡劣, 并且移交給了檢察機關。

警方了解到, 原來, 胡某是準備到面館吃飯的, 一碗面四塊錢, 但是面店的老板態度不是那么的友好, 因為胡某經常到這個面館吃面, 這次老板卻說要加收一塊錢那, 胡某保護愿意, 于是面店老板就辱罵胡某說, 吃不起就滾蛋!隨后兩個人就發生了口角, 面店老板還掐著胡某的脖子, 胡某當時很慌, 就以為老板要殺了他, 于是他就趁著老板不注意, 將老板給砍死了。

庭審一審當中, 公訴人提出了, 犯罪嫌疑人胡某雖然存在著一定的殺人動機, 沒有喪失行為判斷能力, 但是在作案過程當中, 胡某的作案手法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符合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起因簡單、缺乏預謀、不擇場所、單獨作案、當場抓獲等特點,

所以說這一系列的原因導致了胡某的控制能力削弱了, 但是并沒有完全的喪失。

司法鑒定意見為, 被鑒定人應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最終這起案件, 經過法院的審理認定了。 犯罪嫌疑人胡陌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并且緩期執行兩年。 因為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罰金一千元, 限制減刑。

但是死者的家屬堅決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 并且還稱胡某的母親在判決結果簽字的時候還露出了笑容, 所以他們堅決準備上訴。

兩人固然都有錯, 但是應該坐下來好好的商量, 而不是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這樣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 只會帶來更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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