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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里吵架引发冲突 十多名年轻人持器械聚众斗殴!有学生翻墙逃课参与

去年10月30日下午6點多, 大連開發區都悅里小區北側的公交車站附近發生了一起毆斗。 十多名年輕小伙手持棍棒鎬把等器械, 混戰在一起。 據悉, 其中多名參與者是在校學生。

這場毆斗的起因, 不過是兩名年輕人因瑣事在微信中發生了口角, 隨后雙方約架。 沖突造成多人受傷。 近日, 大連開發區法院以聚眾斗毆罪, 判處其中幾名參與者緩刑。

小伙江某、晉某、史某、許某等人都是年輕人。 犯案時幾人年齡最大的19歲, 最小的18歲。


資料圖

2017年10月30日下午, 劉某(未成年人另案處理)與江某因為瑣事, 在微信中發生口角,

雙方互不相讓約架。 當日下午6點, 劉某和江某分別糾集多人, 在都悅里小區北側的公交站附近斗毆。 許某、史某和江某糾集的另外6人手持棍棒鎬把等參與斗毆, 將對方兩人打成輕微傷。

案發后, 參與毆斗的人均被警方抓獲, 主要參與者被刑事拘留。 這些年輕人都為自己的一時氣盛感到后悔。 尤其是史某, 他稱自己當天還曾向老師虛假請假, 但沒有獲得批準。 隨后他翻墻出去幫朋友打架, 到現場后沒有動手只是“助威”, 沒想到也身陷囹圄。

而其他數名參與毆斗的小伙也喊冤, 說自己只是給朋友“捧場”。 近日, 大連市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 江某、許某、范某、晉某、史某等人持械聚眾斗毆, 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 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

五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 可以從寬處罰。 根據本案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 對五被告人適用緩刑無再犯罪危險, 且對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適用緩刑。


影視資料圖

法院近日一審判處江某、許某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范某、晉某有期徒刑二年, 緩刑三年。 史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緩刑一年。 其余參與斗毆者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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