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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萬買房中國華興原老總受審 堅稱自己“沒貪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利用擔任中國華興(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 以隱瞞債權、截取單位收入不入帳等方式, 鄧世英將公款3200余萬元轉入個人或親屬的帳戶, 用於買房等支出。

6月5日上午, 涉嫌貪污罪的鄧世英在市二中院受審。 在法庭上, 鄧世英表示自己無罪。

現年66歲的鄧世英原為中國華興(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黨委書記。

2017年3月17日, 鄧世英被東城檢察院查獲歸案。

開庭頭髮花白受審“我認為自己無罪”

“與事實不符, 3200萬元確實打入我或親屬的帳戶裡, 但我不同意指控,

我認為自己無罪。 ”庭審一開始, 頭髮花白的鄧世英就提出了異議。

他說, 其成立的中國華興投資顧問公司是他的私人公司, 之後他用該公司於2002年4月承包了華興集團公司。 在其任職期間, 華興公司基本沒有經營行為, 因為華興公司有大量債務, 害怕公司的錢追回來後如果進入華興公司, 會被債權人劃走, 因此華興公司先後成立了4個公司, 將所有的錢都匯入4個分公司。

2012年9月鄧世英從華興退休, 他表示, 雖然退休, 但是與華興的承包關係一直都在。

檢方表示, 鄧世英貪污的3200萬元是分五筆進行的, 一筆是華興公司曾在四川有一個訴訟, 最終成都中院判決華興公司勝訴, 因此華興收到了800多萬元的執行款, 而這筆錢中有400多萬元匯入了華興的北京分公司,

還有400多萬元打到了廣西的分公司。

鄧世英承認這800萬元中“有一少部分錢打入了我個人的帳戶, 其中一部分錢購買了房產, 但是這部分錢是屬於我的, 因為我之前給公司墊付了錢, 所以這是公司還給我的錢”。

資金有進有出堅稱“沒貪污”

第二筆是華興公司進行過幾次改制, 其中河南路橋公司曾參與改制, 並匯入了500萬元打入了華興北京分公司的帳戶裡, 但這500萬元被鄧貪污了, “我沒有動這500萬。 ”鄧世英否認。

檢方還表示, 黃某因想購買華興公司下屬的一個公司的股權, 將1000萬元匯入華興北京分公司帳戶, “黃某匯入的一部分錢確實轉入到我個人的帳戶, 但後來黃某沒有購買成功, 他的1000萬我就退了,

之後湖南一家公司也想買, 為此湖南這家公司先後匯入2000萬元到北京分公司的帳戶, 其中有少部分進入到我個人帳戶裡。 ”鄧世英當庭回憶。

檢方還表示, 華興公司曾通過訴訟追回900萬元, 但這筆錢也轉入了鄧世英的個人帳戶, 被他用來在廣西、北海、南寧等地購買了3套房。

對此指控, 鄧世英表示, 確實有些錢都進入了其個人帳戶, “進入我個人帳戶的錢大概有七八筆, 但是我支出的大概有18筆, 最終基本持平, 所以我沒有貪污”, 鄧世英說。

公訴人出具的證據顯示, 2013年鄧世英被免職, 隨後2014年4月13日鄧世英沒有通知任何人, 就直接從首都機場出境前往加拿大, 公安機關隨後對其作為逃犯予以網上通緝。 2017年鄧世英從首都機場入境時被抓獲。

“我是主動回來投案的, 我妹妹打電話告訴我說, 東城檢察院想瞭解我在承包期間的問題, 我說沒有問題, 我正想回國過清明節呢, 所以我就回國, 在首都機場入境時, 邊檢部門說通知了檢察院。 ”鄧世英說。

截至記者發稿時, 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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