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由來已久, 這事不算新鮮事。 陰陽合同就是明星和片方簽訂一大一小兩個合同, 達到避稅的目的。 具體方法很多, 但屢禁不絕, 這次出臺規定, 明星可涼涼了。 長久以來, 明星片酬畸形, 收入過高, 讓很多觀眾對明星行業產生了誤解, 而明星賺快錢習慣了, 影響了燈光、攝像、道具的收入。
你們想啊, 明星一個人拿走大部分投資, 剩下的錢再分給編劇和導演, 其他人忙活半天, 不如明星收入的零頭, 能有干勁嗎?這次出臺規定, 明星收入大受限制, 這樣可以讓明星少賺快錢, 把精力都用在如何思考演技,
明星之前靠著畸形的片酬, 擠進明星富豪榜, 這次出臺規定, 明星收益受限, 明星的榜單, 一定會大換血。 其實現在明星不應該只靠演戲、參加綜藝賺錢, 更應該利用這些年投資, 你看周杰倫就投資了不少項目, 什么網吧, 電動車, 這次規定就沒受影響。
最大的效應應該波及到影視股吧, 之前很多影視股都是虛火, 看起來不錯, 但實際沒啥東西。 這次出臺規定, 不少影視股裸泳了, 露餡了。 在藝人經紀行業內, “陰陽合同”依然是避而不談的話題。 這只是陣痛, 控制不合理片酬, 推進依法納稅, 才能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