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公安機關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展開了“濾網”專項行動。 近日, 在該專項行動中落網的被告人王某、張某因涉嫌利用計算機代碼非法抓取他人手機號開展精準營銷, 被海淀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訴至海淀法院, 6月27日上午, 海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 2015年至2017年間,梁某(另案處理)通過網絡購買了能即時獲取移動端訪問用戶手機號碼、IP地址、搜索關鍵詞等信息的計算機代碼, 并架設服務器、搭建網站向他人出售權限。 購買者通過權限查詢使用上述信息, 通過使用梁某提供的代碼植入其所屬網站,
據調查, 2015年至2017年間, 被告人王某通過互聯網購買上述代碼及權限, 并在梁某控制的網站下設立了51ez.cn的域名, 后通過互聯網進行進一步銷售, 共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9萬余條;被告人張某在被告人王某的域名下注冊二級賬號,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3萬余條。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王某、張某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庭審過程中, 被告人王某、張某均表示認罪、悔罪, 認為上述行為系自身法律意識淡漠所致, 在開展業務網絡推廣的同時, 忽視了獲取客戶資源方式的非法性。
本案未當庭宣判。 (北青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