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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子,为何选择十三四岁就出嫁?原因其实很简单

中國古代的早婚現象十分嚴重, 男子在十幾歲的時候就結婚了, 而女子必須在十三四歲之前就要結婚, 甚至有的地方都流行不到十歲的小孩子拜天地, 這種現象在晉朝最為明顯。

晉朝的貴族都以結婚早而感到自豪的。 晉康帝的皇后褚蒜子在13歲的時候便嫁給了他。 十三歲, 放在今天也才上初中而已。 很多古書也都記載了當時早婚的情況, 如《孔雀東南飛》中就有一句“十七為君婦”, 這就說明了當時古人的結婚年齡普遍不會超過17歲。 而且《河東之水歌》中也有一句“十五嫁作盧家婦”, 說明古代女子結婚的年齡差不多也就是在十四五歲。

在古代某些朝代, 為了能夠促進早婚早育, 甚至出臺了一些強制政策來保證, 比如在漢朝孝惠帝的時候就曾經規定:女子到了法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 一律罰款, 這里的法定年齡指的是15歲之前, 而且如果周圍的人都是在十五六歲的時候就出嫁, 而你超過法定年齡還沒結婚, 一般是要遭人非議的, 甚至越往后越難找到對象。

在不同的朝代對于女子的結婚年齡也還有著不同的規定的。 在唐代女子是十五歲, 男子是二十歲, 超過這個年齡是要交罰款的。 宋朝更早了, 在宋仁宗時期, 規定男子在15歲的時候就要結婚, 女子則是十三歲。 而到了朱元璋的時候, 則規定男子必須年滿16歲, 同時女子也要在14歲之前快點出嫁。

在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 人口稀少, 古代帝皇們為了增加全國人口, 增強國力。 所以一旦女子有了生育能力, 那就馬上選擇結婚, 來為國家的人口做貢獻。 還有一個因素是因為古人重男輕女, 認為男孩才是傳宗接代的。

我們都知道早婚早育對于女性的身體傷害非常大, 所以現在很多的女性都選擇了晚婚晚育, 但是古代的女子卻沒有選擇權, 因為那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 男子占據主導地位, 女性只能算是社會的附屬品, 沒有一點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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