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遼寧北票, 由于近些年來生態環境持續向好, 不少山上再次出現了野雞野兔的蹤跡。 一些周邊村民為了捕獵野味, 私自在山路上布設電網。 這些存在巨大安全隱患的捕獵用具甚至造成無辜路人被電傷。 近日, 北票市法院先后審結兩起以電網捕獵野味的危害公共安全案, 四名農民分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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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當地農民張某和趙某就是用電網捕獵的“高手”。 去年10月24日晚上7點, 兩人在北票涼水河鄉某村后山的山路上, 用鐵釬子、細鐵絲、變壓器連接汽車電瓶上拉設電網, 致駕駛摩托車回家的該村一名村民被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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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兩名“獵人”主動投案自首。 他們賠償了被電傷村民的損失, 獲得諒解。 北票市法院近日審理此案認為, 兩人均構成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且系共同犯罪。 法院一審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年, 緩刑3年。
無獨有偶, 朝陽農民褚某和路某是同村人, 兩人在去年11月也為了電山兔, 在北票市哈爾腦鄉某村附近的山路邊私設電網。 近日, 兩人同樣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法院判刑三年, 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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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廣大近山地區村民, 不要為捕獵而私自設置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電網、捕獸夾子等物品, 否則屬于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