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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專訪:範冰冰痛哭流涕一再道歉,崔永元心一軟說了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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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 北京日報專訪了崔永元。

崔永元說, 範冰冰給他打來了電話, 在電話裡, 範冰冰痛哭流涕, 並一再向崔永元道歉。

而且從崔永元的講述來看, 期望他徹底揭露娛樂圈黑幕的可能性不大, 很可能會中途退場。

以下為北京日報的專訪:

北:現在哪裡的稅務部門聯繫過您?材料您給他們了嗎?

崔:無錫的, 明天我們見面談。 材料也明天見面了給, 這種材料不能瞎傳來傳去。

北:您會如何配合他們調查?

崔:這個我還真不知道, 因為查的不是我, 查的是我這的材料。 可能是不是需要我提供一些我掌握的材料或者線索。

北:您之前說您有一抽屜合同, 會都拿出來曝光麼?

崔:如果他們需要, 當然會給呀。

北:您從什麼時候開始搜集這些合同?

崔:我們做口述歷史搜集的時候就有好多文物, 比如(上世紀)30年代的、70年的、80年代的都有, 但不是幹這個(曝光)用的, 是為了做研究用的。 跟這些事都沒有關係。 因為這事兒搜集的合同那就是最近的事兒。 大家看我關注這個了, 就把合同全都弄來了。 連香港演員的都有。

北:最初放到網上的合同您是怎麼拿到的?

崔:那個劇組我參與了。 先不說名字, 因為他們很壞, 我的想法就是等到快上映的時候再說, 讓它上映不了。

北:是最近的一部電影?

崔:拍了好幾年了。

北:跟《手機2》有關係嗎?

崔:演員有關係。

北:您曝光範冰冰是怎麼一回事?

崔:其實我當時一開始曝光范冰冰合同, 是因為我女兒教我美圖秀秀, 她也不是特耐煩, 最後甲方塗掉了, 乙方塗掉了, 簽名什麼塗掉了, 就沒仔細看。 結果發出去了, 他們告訴我說那裡面有範冰冰。 我說再弄回來再擦掉, 沒啥用了哈。 現在網路就是你出現5分鐘, 可能就沒有了。 那算了, 那就這樣吧。 反正也是針對她的。

北:所以那份合同裡甲乙雙方有一方是範冰冰?

崔:那裡邊乙方是範冰冰。

北:那後來4天6000萬那個呢?

崔:那個不是她。 我在微博裡也沒有說是她。

北:您向範冰冰道歉是怎麼回事?

崔:昨天我跟她通了電話, 她說她不知道這個事(《手機》傷害崔永元), 我說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個事,

她說我那個時候年齡很小, 我說你年齡很小, 當時報紙雜誌全都登上了, 你也應該知道《手機》對我造成的傷害。 再說就算你不知道, 你第二次開拍了, 你看我反應這麼強烈, 你也應該有所顧忌吧。 你發那樣的(微博), 我覺得就是團夥行為, 各幹各的。 她說我誤解她了, 她說是跟劇組簽了合約, 開拍的時候她必須發一個微博, 她就選擇了這麼一個微博。 現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曬了, 還要查帳。 我也說了一些難聽的話, 她說她挺難受的, 都哭得一塌糊塗的。 然後我就說那對不起, 那順便跟劉震雲的女兒、跟徐帆也說聲對不起。

後來被媒體斷章取義說抱歉, 我說道歉就道歉吧, 確實我也不應該用那麼激烈的言辭去拖累她們,

我覺得有這麼一件事, 她們以後也會慎重。 他們挑的時候得看對社會是不是有正向作用, 不能給錢就來, 那哪兒行啊。

北:范冰冰有向您道歉嗎?

崔:道歉了。 她道歉是說她不知道, 我覺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 但是她只能這麼說唄, 是吧。

北:那您曝光的那個涉及範冰冰的合同, 只是說她的派頭比較大。 那您這邊有沒有關於她偷稅漏稅的證據或資訊呢?

崔:這個可能得稅務局調查完了才能做出最後結論, 因為這個涉及金額比較大。 到底是不是範冰冰, 還是劇組用她的名義做的, 因為也有第二種情況, 就是劇組請我, 開價八千萬, 因為沒有人問, 劇組可能只給了我兩千萬, 那六千萬可能就偷偷地分了, 都記在我腦袋上。

我以前見過這種事,

當時主持《實話實話》, 比較火, 走到哪兒都有人來接待你。 我有一次(吃飯), 我吃飯特別快, 吃一個菜就夠了, 吃了幾口就吃好了, 吃好了出門去逗貓逗狗, 就在櫃檯上看見帳單了, 上面寫著:請崔永元吃飯, 18桌。 那個賬就都記在我身上了。 (範冰冰)這個事可能也是這樣的情況。 八千萬, 範冰冰可能就拿了一千萬或者兩千萬, 那個六千萬就讓人家給分了。

北:但是您手上是有相關的材料, 起碼是涉及到她(範冰冰)了?

崔:我有她六千萬的合同。

北:那範冰冰有和您商量, 咱們別再往下追究這個事了麼?

崔:這可能不是我們倆商量的事了, 早商量可能行, 現在商量來不及了。 我跟她說, 沒事, 你不要怕, 我們也經常被人查, 我們基金會有時候被人一查查好幾個月呢。 我們也做公司,我們的帳也被人查: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有意的?有多大過失?不是說查出五毛錢來就給你扔海裡了,不要那麼緊張。如果你真的就是說不清楚,就像那些被抓的貪官一樣,不說別的,這就叫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編都編不出來,那就麻煩了,是吧。

北:但是現在稅務方面已經開始在查範冰冰了。

崔:無錫方面,明天我會跟他們接觸。但是我希望她沒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說的,一個女孩子,有個演員夢,打拼這麼多年,真的不容易……

北:我有一個疑問,您一開始曝的是範冰冰的合同,你後來為什麼會曝另外一個人呢?這個人和劉震雲、馮小剛有什麼關係?

崔:沒有,就是讀者想看陰陽合同,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陰陽合同,我給他們看。

北:所以後來曝的這些人其實和這個事件是沒有關係的?

崔:沒有關係。

Q:陰合同是不是沒有法律效力?

A:不是這樣。不是說一個小合同1500萬,再簽一個大合同你給我3000萬,那他就知道他違法了,對吧?你這4500萬必須得合起來。

有的是追加少的錢,我打個比方,比如說這個人只要500萬,但是實際上他要700萬,那怎麼給呢?就是說簽完後要延長拍攝時間,加100萬,然後又延長拍攝時間,又加100萬。或者說劇本修改,要鑽火海,要從山下滾下來,反正各種招兒,巧立名目,就夠你錢了。

還有一種方式是,你直接給我現款,那就不用上稅了。

還有一種呢,我除了表演給你簽一個表演合同,同時我給你當編劇,還有參與策劃、監製、發行,說得多熱鬧,再弄一3000萬的合同。那3000萬的合同不是跟我簽,是跟我背後的公司簽,或者跟我二姨或者三姑或者四舅簽。

我可以給你羅列出三十多種各種個樣的方式。

Q:這些亂象當中最讓您感到震驚的是哪個?

A:拍一部電影要請一個武打明星,但是要先付人家錢,要付人家4200萬還是4500萬,人家才會給你預留檔期,要不人家不會參加這個(電影)。這樣就把著4000多萬拿走了。另外還要請一個老電影人做監製,那這個影片可能跟他啥關係都沒有,跟劇本、表演都沒關係,你得先給人家3000多萬元。這一下就拿走7000多萬。

後來我通過途徑一核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就是這個演員、這個監製都不知道有這回事,一下子就把7000多萬就騙走了,最後亂七八糟算起來他(劇組)拿走7億多。我們往多了說,就算有1億5000萬是為了這個電影服務,那也有5個多億被白黑了。

Q:那錢最後給誰了?

A:劇組了。只是巧立名目。其實照我們來說,我這個腦袋就有點想不通這個事。假定我拿了這個4000萬,(再拿了3000萬)合起來7000多萬,最後人家也不來演,怎麼弄呀?就再騙,再加一個美國明星,再加3000萬,就夠了。還是說就騙這一年,做做資本運作就行了。因為我們不是騙子,就真的不知道騙子啥樣。

我以為大家全知道,可能只有電影圈都知道。我真的沒當回事。

比如我給他演電影,我跟他要2500萬,我們同意了。然後人家給我500萬。那2000萬在哪兒呢?沒法兒給了。這2000萬我不要了,我投資,我投到電影裡。那我就得給你2000萬,對吧?我才不會給你呢。因為是你得給我2000萬,所以你會找他,他是你的投資夥伴,他以我的名義投2000萬給你,你再給把這2000萬給我,就算分賬。這在法律上沒問題呀,這就相當於洗錢。

Q:您曝光的這些合同的當事人,有沒有通過各種管道直接間接跟您聯繫?比如那個4天6000萬的演員。

A:昨天,快到天亮的時候,我們還在手機裡邊吵。

Q:如果有關部門有需要,您會把這個合同給他們?

A:那倒不一定。我願意提供哪個就提供哪個。實在是太多了。圈裡都是這樣,幾乎成潛規則了,有點名氣的都這麼幹。

Q:您這次曝光陰陽合同,有人說您是在公報私仇,您怎麼看?

A:對,說得特別對,就是。因為我以前是中央電視臺主持人的時候,不可以,現在我就是孩子他爸,我不公報私仇我還給誰報仇啊?說得非常好,總結得非常到位。而且告訴大家,以後都是這個路子,別天天推我當什麼民族脊樑、人民英雄,我覺得聽了就離烈士不遠了。我才不想幹那個,我就想當一個好丈夫、當一個好爸爸,我想把我的女兒呵護她,我不允許別人侵犯她,我就是這樣的。

Q:這個事情出來以後有沒有圈內人從中想要當和事佬或者說從中調停一下?

A:有,非常多,這個可以理解,大家都不希望互相傷害。還有主動聯繫的:別曝光我。

Q:那這個主動聯繫的您會手下留情麼?

A:我覺得是這樣,主要是身份的變化。如果是幾年前,我還是職業記者、職業主持人,我覺得誰說也沒用,肯定要把他們都整出來,我才不管你是誰呢。但現在我不是了,我只是一個大學教授,只是一個公民。說句實在話,我曝不曝,我曝誰,我想把資料給誰,這都是我個人的自由,你管不著,你也不用道德綁架我。

Q:所以以後曝不曝、曝誰不曝誰、曝多久、曝到什麼程度,其實取決於您自己的心情?

A:對,你這總結得非常到位,就取決於我自己的心情。

Q:這個事情對您帶來影響?

A:我覺得有點負擔,我雖然嘴硬,但心裡挺軟,我不願意有人因為我倒楣。除了馮小剛、劉震雲進去,我可能還會接受,其他人我就挺難接受的,因為我沒想這樣過、不想這樣……要是再牽連更多人,一查一大批,你說我可怎麼做人。

Q:如果他們真的有問題呢?

A:那就真的進去啊,因為沒小數。你說如果才20萬,還簽啥陰陽合同,只要簽陰陽合同,就都是大數,都是幾千萬上億的。

Q:那這種陰陽合同在圈內到底占幾成?是所有都會簽麼?

A:我覺得尤其是投資大的,基本上都會有,投資上億的,基本上都會有。

Q:所以是非常普遍的,在大製作裡?

A:非常普遍。確實是圈裡預設的規則。

來源:北京日報

我們也做公司,我們的帳也被人查: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有意的?有多大過失?不是說查出五毛錢來就給你扔海裡了,不要那麼緊張。如果你真的就是說不清楚,就像那些被抓的貪官一樣,不說別的,這就叫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編都編不出來,那就麻煩了,是吧。

北:但是現在稅務方面已經開始在查範冰冰了。

崔:無錫方面,明天我會跟他們接觸。但是我希望她沒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說的,一個女孩子,有個演員夢,打拼這麼多年,真的不容易……

北:我有一個疑問,您一開始曝的是範冰冰的合同,你後來為什麼會曝另外一個人呢?這個人和劉震雲、馮小剛有什麼關係?

崔:沒有,就是讀者想看陰陽合同,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陰陽合同,我給他們看。

北:所以後來曝的這些人其實和這個事件是沒有關係的?

崔:沒有關係。

Q:陰合同是不是沒有法律效力?

A:不是這樣。不是說一個小合同1500萬,再簽一個大合同你給我3000萬,那他就知道他違法了,對吧?你這4500萬必須得合起來。

有的是追加少的錢,我打個比方,比如說這個人只要500萬,但是實際上他要700萬,那怎麼給呢?就是說簽完後要延長拍攝時間,加100萬,然後又延長拍攝時間,又加100萬。或者說劇本修改,要鑽火海,要從山下滾下來,反正各種招兒,巧立名目,就夠你錢了。

還有一種方式是,你直接給我現款,那就不用上稅了。

還有一種呢,我除了表演給你簽一個表演合同,同時我給你當編劇,還有參與策劃、監製、發行,說得多熱鬧,再弄一3000萬的合同。那3000萬的合同不是跟我簽,是跟我背後的公司簽,或者跟我二姨或者三姑或者四舅簽。

我可以給你羅列出三十多種各種個樣的方式。

Q:這些亂象當中最讓您感到震驚的是哪個?

A:拍一部電影要請一個武打明星,但是要先付人家錢,要付人家4200萬還是4500萬,人家才會給你預留檔期,要不人家不會參加這個(電影)。這樣就把著4000多萬拿走了。另外還要請一個老電影人做監製,那這個影片可能跟他啥關係都沒有,跟劇本、表演都沒關係,你得先給人家3000多萬元。這一下就拿走7000多萬。

後來我通過途徑一核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就是這個演員、這個監製都不知道有這回事,一下子就把7000多萬就騙走了,最後亂七八糟算起來他(劇組)拿走7億多。我們往多了說,就算有1億5000萬是為了這個電影服務,那也有5個多億被白黑了。

Q:那錢最後給誰了?

A:劇組了。只是巧立名目。其實照我們來說,我這個腦袋就有點想不通這個事。假定我拿了這個4000萬,(再拿了3000萬)合起來7000多萬,最後人家也不來演,怎麼弄呀?就再騙,再加一個美國明星,再加3000萬,就夠了。還是說就騙這一年,做做資本運作就行了。因為我們不是騙子,就真的不知道騙子啥樣。

我以為大家全知道,可能只有電影圈都知道。我真的沒當回事。

比如我給他演電影,我跟他要2500萬,我們同意了。然後人家給我500萬。那2000萬在哪兒呢?沒法兒給了。這2000萬我不要了,我投資,我投到電影裡。那我就得給你2000萬,對吧?我才不會給你呢。因為是你得給我2000萬,所以你會找他,他是你的投資夥伴,他以我的名義投2000萬給你,你再給把這2000萬給我,就算分賬。這在法律上沒問題呀,這就相當於洗錢。

Q:您曝光的這些合同的當事人,有沒有通過各種管道直接間接跟您聯繫?比如那個4天6000萬的演員。

A:昨天,快到天亮的時候,我們還在手機裡邊吵。

Q:如果有關部門有需要,您會把這個合同給他們?

A:那倒不一定。我願意提供哪個就提供哪個。實在是太多了。圈裡都是這樣,幾乎成潛規則了,有點名氣的都這麼幹。

Q:您這次曝光陰陽合同,有人說您是在公報私仇,您怎麼看?

A:對,說得特別對,就是。因為我以前是中央電視臺主持人的時候,不可以,現在我就是孩子他爸,我不公報私仇我還給誰報仇啊?說得非常好,總結得非常到位。而且告訴大家,以後都是這個路子,別天天推我當什麼民族脊樑、人民英雄,我覺得聽了就離烈士不遠了。我才不想幹那個,我就想當一個好丈夫、當一個好爸爸,我想把我的女兒呵護她,我不允許別人侵犯她,我就是這樣的。

Q:這個事情出來以後有沒有圈內人從中想要當和事佬或者說從中調停一下?

A:有,非常多,這個可以理解,大家都不希望互相傷害。還有主動聯繫的:別曝光我。

Q:那這個主動聯繫的您會手下留情麼?

A:我覺得是這樣,主要是身份的變化。如果是幾年前,我還是職業記者、職業主持人,我覺得誰說也沒用,肯定要把他們都整出來,我才不管你是誰呢。但現在我不是了,我只是一個大學教授,只是一個公民。說句實在話,我曝不曝,我曝誰,我想把資料給誰,這都是我個人的自由,你管不著,你也不用道德綁架我。

Q:所以以後曝不曝、曝誰不曝誰、曝多久、曝到什麼程度,其實取決於您自己的心情?

A:對,你這總結得非常到位,就取決於我自己的心情。

Q:這個事情對您帶來影響?

A:我覺得有點負擔,我雖然嘴硬,但心裡挺軟,我不願意有人因為我倒楣。除了馮小剛、劉震雲進去,我可能還會接受,其他人我就挺難接受的,因為我沒想這樣過、不想這樣……要是再牽連更多人,一查一大批,你說我可怎麼做人。

Q:如果他們真的有問題呢?

A:那就真的進去啊,因為沒小數。你說如果才20萬,還簽啥陰陽合同,只要簽陰陽合同,就都是大數,都是幾千萬上億的。

Q:那這種陰陽合同在圈內到底占幾成?是所有都會簽麼?

A:我覺得尤其是投資大的,基本上都會有,投資上億的,基本上都會有。

Q:所以是非常普遍的,在大製作裡?

A:非常普遍。確實是圈裡預設的規則。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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