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女大學生李某訴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一案審理結束。 一審判決李某勝訴, 中鐵哈局集團將於判決生效30日內取消列車內的吸煙區標識和煙具。
2017年6月, 李某和叔叔從北京出發去天津旅遊, 他們乘坐了K1301次普通列車。 途中一位乘客詢問列車人員哪裡可以吸煙, 乘務員表示在李某一行人所坐的車廂介面處就可以。 但乘客抽煙導致車廂都是煙味, 嚴重影響周圍的乘客。 李某等與該乘客交涉, 但乘客理直氣壯表示列車介面處貼有“吸煙區”標識, 他就可以吸煙。
李某一行人將這種情況反應到國家鐵路局、北京衛計委、天津衛計委和中國鐵路總公司等部門,
這是中國首例公共場所無煙訴訟, 判決書中指出, 中鐵哈局集團在列車上設置吸煙區的行為違反了承運人的合同義務, 默許吸煙會導致整個車廂空氣品質降低, 影響乘車環境。 法院認為案件屬合同糾紛, 所以駁回了李某的其他訴求。
網友對這一事件看法不一, 支持者更多。 很多人表示, 吸煙者可以選擇列車在網站停車時吸煙, 沒必要一定要在車廂內吸煙。 也有網友說, 出門在外就要包容, 吸煙也要起訴, 賤人就是矯情!本文觀點是支持禁煙。 列車上空間本就比較閉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