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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总理:向新加坡提供的“水价”太低 要涨价

國土面積僅為697平方公里的新加坡從1965年獨立之前就開始使用鄰國馬來西亞提供的生活用水。 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一直沿用1961年兩國簽訂的“生活用水協定”。

根據當時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簽訂的協定內容, 新加坡每天可以從馬來西亞引入2億5000萬加侖(約9億4600萬L)的未經淨化處理的“原水”。 而馬來西亞每天可以從新加坡獲得相當於日供應水2%的淨化水。 雙方約定的價格是:新加坡引入未經淨化處理水的價格是每1000加侖0.03令吉(約合0.04元人民幣), 新加坡向馬來西亞提供的“淨化水”價格為每1000加侖0.5令吉(約合0.81元人民幣)。

雖然該協定的有效期到2061年, 但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在6月25日表示, 0.03令吉是什麼概念。 我們向新加坡提供的水價格低得荒唐。 如果在上世紀90年代, 我們可以接受這個價格, 但現在是什麼時候, 0.03令吉能買到什麼。 馬來西亞政府會認真研究這個問題, 會在近期推出解決方案。

馬哈蒂爾還表示, 我們從新加坡拿到的“淨化水”價格也高得太離譜, 這個問題也要和新加坡方面重新協商。

對此, 新加坡外交部發表聲明指出, 兩國在1962年簽署的協議完全經過了兩國政府的確認和同意, 在1965年新加坡從馬來西亞獨立出來的時候, 該協議還在聯合國備過案, 因此雙方要嚴格執行協定內容。

兩國關於水價格的紛爭不是第一次。 早在2003年的時候,

新加坡就通過外交部官方聲明表示, 新加坡每處理1000加侖的污水需要2.4令吉, 但還是根據兩國協定, 承受虧損向馬來西亞提供“淨化水”。 此外, 馬來西亞從新加坡0.5令吉/1000加侖拿到的“淨化水”, 市民卻要支付3.95令吉購買, 馬來西亞在常年發“橫財”。

對於馬來西亞突然提出“水價格問題”, 原新加坡外交部官員表示, 這是馬哈蒂爾想少交兩國高速鐵路違約金的伎倆, 新加坡不要上當。 眾所周知, 馬來西亞因國家財政緊張, 要取消馬來西亞至新加坡的高鐵專案, 而馬來西亞因為違約, 要向新加坡交納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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