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茂名日報)一男子利用自己曾是某品牌礦泉水經銷商的身份, 以搞促銷回饋老客戶為名, 欺騙客戶預交訂金即可享受“買一送一”的優惠, 從而成功騙取客戶繳納訂金10余萬元。 日前, 電白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犯合同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同時追繳被告人陳某非法所得人民幣137904元併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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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原是廣東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電白區域瓶裝水銷售代理商, 在電白代理銷售某品牌礦泉水。 從2014年至2015年, 陳某不再與該公司簽訂經銷合同,
陳某在收取客戶礦泉水訂金後, 尚未履行交付價值137904元的礦泉水的義務, 反將該筆訂金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及個人生活開支, 直至案發時仍未退還。 2016年2月, 陳某更換手機號碼玩“失聯”, 導致客戶無法與其聯繫。
電白法院認為, 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 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37904元,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應予刑罰。 被告人陳某是初犯, 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
法官提醒:面對市面上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 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 理性看待, 切勿有貪小便宜之心, 應在確認促銷活動真偽後方可購買, 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