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由網友口述, 並重新整理成文稿, 文中若出現姓名, 為保護個人隱私, 皆用化名進行代替)
你好, 我叫張媛芬, 是一位剛到城市中務工不久的中年婦女。 最近在一家有錢人家中當保姆。 因為收入不錯, 平時也不是很忙, 本來是很開心的事情, 但是我最近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反而忐忑不安。
我家是農村的, 自從兒子上了高中住校以後, 我的生活就清閒了不少。 老公也動員我到城市裡去打打工, 補貼下家用。
我運氣還不錯, 剛加入家政公司不久, 就安排了一位元男客戶給我, 問我願不願意去他家中做保姆。
對方是一名60歲左右的男子, 姓劉, 是她女兒帶著他過來的。 帶著金色的框架眼鏡, 看起來挺斯文, 長相也比年齡看起來年輕許多。
原來他老伴成為植物人了, 在醫院中治療。 子女由於害怕父親一個人在家中不安全, 就想找一個保姆來照看下他。
工資待遇很不錯, 一個月5000多, 而且, 劉先生平時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做。 我就買點菜, 做下飯什麼的, 每日工作也很輕鬆。
一周前, 劉先生的女兒推著在輪椅上不省人事的母親, 回了一趟劉先生的家中。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劉先生的妻子。 我上去主動和他的女兒打了個招呼。
“媛媛, 我真的還是挺感謝你們家對我的信任的, 我事情又不多, 每個月還給我這麼多工資。 ”
“沒事, 張阿姨, 其實我就希望有個人能照看我爸,
“話說, 夫人是什麼原因成為植物人的呢?”我問道, 媛媛聽了我的話, 遲遲不願意回答, 但最終還是開口了。
“其實, 其實, 我老爸他有時候精神有一些問題, 我母親成為植物人的原因也和這有關, 詳細的事情我就不能多說了。 總之, 我爸要是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 你就多讓著他點啊, 謝謝了, 張阿姨。 ”
女兒和夫人走後, 我突然懵了, 沒想到夫人成為植物人的原因, 和劉先生精神不太正常有關係?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女兒對於這個問題也不願意告訴我真相。 我的內心此刻已經惴惴不安了。
果然, 兩天后, 我意識到劉先生有些不正常, 平時回到家中就把自己關在房子裡,
昨天, 劉先生突然對我說, 由於夫人不在他身邊, 他很寂寞, 他也很喜歡我, 希望我能多陪陪他。
我沒回復他, 內心深處卻更加的恐懼了。 現在的我, 都不知道是否應該把這份工作堅持下去。
[作者觀點]
從文中可以看出, 劉先生是一位間歇性精神病人。 中國民法中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候犯罪, 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但是現實生活中, 由於情況的特殊性, 很難舉證精神病人在傷害他人時是否精神正常。
所以, 我們對賬女士的建議是,
另外, 雇主在雇傭保姆時, 就應該明確告知保姆自己的照顧物件的詳細情況。 本文中的女兒在雇傭保姆時, 沒有明確告知, 已經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