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傾訴:
我有一個女朋友, 交往1年, 感情還是挺好的, 原來我們各自和老鄉合租房子。 最近因為工作的需要, 需要租一個離上班近點的地方。 於是我和女友就商量著一起住, 那麼就等於是同居了。
開始的第一個月, 房租是我出的, 女朋友過得很幸福, 每天都會打掃房間, 做做飯什麼的, 很有家的溫暖。
可是第二個月開始, 我叫女朋友出房租, 她不願意了。 說自己經常做飯買菜, 而且收拾房間, 憑什麼這些都是我無償勞動, 而你什麼都不做就有得吃, 還要讓我出房租啊?
我說我也是打一份工作, 就一人出一半嘛,
她說“我不幹了, 你一點也不愛我, 分手吧!”女朋友說完就搬到她閨蜜那裡住。 我很苦惱, 我又不是大老闆, 一人一半房租很正常, 可是她怎麼這麼計較呢?這是我做錯了嗎?我該挽回她嗎?
希希回復:
和女朋友同居, 女朋友要做家務又要出一半房租, 的確是有點吃虧了。 因為做家務這些本來就不是該她來的, 而是要你們一起去承擔。 房租方面, 我覺得你也要讓一下, 比如說你出3個月房租, 她出1個月房租這樣, 或許會比較合理!
作為男人該大方的時候大方一點,
(微信公眾號:希希暖情 文|希希 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