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有陰晴圓缺, 人有禍福旦夕,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最近幾天的話題女王范冰冰一定身心都受到煎熬, 前有因為高以翔事件導致《巴清傳》要重拍, 李晨火速救場。 不過其實這都是小事, 大不了就重新拍, 只不過是再消耗點時間罷了,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更何況就算重拍《巴清傳》也是片方出錢, 說不定李晨和範冰冰還能從中還賺一筆, 這麼一算下來的話, 甚至可以說是因禍得福, 還能兩人在一起拍, 何樂而不為。 但是, 後面發生的事情對於範冰冰來說就是有點始料未及了, 沒想到自己會因為崔永元跟馮小剛、劉震雲的私人恩怨,
起因是因為崔永元通過個人社交懟上了馮小剛以及劉震雲, 順帶著踩了一腳範冰冰, 至於崔永元跟馮小剛兩人到底有什麼私人恩怨, 要上升到“懟”上公眾面前, 目前圍觀群眾也是“不明真相”, 只見崔永元曝出來的證據讓圍觀群眾“驚呆”了, 特別是在曝出範冰冰跟《手機2》片方簽署的合作合約, 裡面涉及到一些特別個人商業隱私的東西, 比如“霸王條款”, 指定妝發師, 還要把妝發師的月薪稅後8萬元人民幣, 只能服務她一人, 以及1000萬的片酬……, 按理說這的確屬於是範冰冰個人商業隱私, 任何個人在沒有經得本人同意之後,
如果說範冰冰此時保持沉默, 或者通過其他管道私下跟崔永元溝通的話, 可能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人在社會上混, 誰還沒有點屬於個人特別“隱私”的事情啊。 但是, 範冰冰明顯是不服氣的, 我堂堂范爺怎麼可能受得了這冤枉氣, 你一個已經“過氣”的主持人敢向我“開炮”, 然後就通過工作室的平臺發佈了聲明, 指責崔永元破壞商務邏輯, 侵犯範冰冰的合法權利, 還有一個重點中的重點, 就是提到了“大小合同”這個事情。 現在看來事情發展到目前這個有點難以收拾的階段, 都是範冰冰工作室的這份聲明帶出來的, 等於是自己打了一個烏龍球,
眼下的範冰冰估計都沒有心思幹別了, 要全力以赴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 因為上升到的層面已經從八卦演變成了經濟問題, 搞不好就容易身陷漩渦裡, 甚至還牽扯出別的事情。 就看範冰冰如何公關, 如何度過這次信任危機了。 按理說, 這個時候範冰冰已經身處輿論的風尖浪口上, 男友李晨應該出來說點什麼活著做點什麼才對, 之前範冰冰一有事, 作為准男友的李晨都會第一時間護女友。 李晨的個人社交平臺看不到任何隻言片語, 估計也是想著別添亂, 處理不好就兩個人都“搭”進這件事情上。 估計李晨應該對崔永元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