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房地產市場火爆, 造成建房土地也供不應求。 一些人也打起了歪主意——他們將不具備土地開發資質的農村土地私下轉讓, 用來開發商品房住宅樓, 謀取利益。 近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一起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案件。 70歲的郭某被法院判刑3年。
2003年9月22日, 郭某和大連甘井子區姚家村村委會簽訂了《場地轉讓協議書》, 承包姚家村土地38畝, 期限50年。 2006年4月30日, 雙方又簽署《關於放棄土地使用權保證書》, 將承包面積變更為15.3畝, 郭某繳納承包金150萬元, 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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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大連市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
由於郭某承包的土地不能用於樓盤開發建設, 其已涉嫌非法倒賣土地罪。 2013年5月, 郭某因此被刑事拘留, 同年5月31日被逮捕。 而王某也被法院判刑。
2016年12月1日, 甘井子區法院一審判決此案, 認為郭某以牟利為目的,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 數額超過100萬元, 屬情節特別嚴重。 法院判郭某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郭某不服上訴, 她的理由是:涉案土地的權屬存在爭議, 而王某支付的是拆遷補償款, 不是賣土地的錢, 因此她不構成犯罪。 其辯護律師則指出, 郭某並沒有將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王某的公司, 使用權仍舊登記在郭某名下。 郭某承包這塊土地並非為非法轉讓, 而是進行了很大的投資。
大連市中院2017年12月公開開庭二審此案。 法院認為, 郭某在2003年從甘井子區姚家村租賃土地, 該土地當時的性質是農村集體土地。 2005年以後, 郭某產生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王某開發住宅樓的想法, 並商定待房屋售出後, 再談分紅事項。 從上述證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