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喬丹當年因為父親遇刺, 選擇了退役, 轉戰棒球聯盟。 後來, 時隔18個月後喬丹選擇了複出。 在96-97賽季, 喬丹覺得400萬的薪水配不上自己的身份, 於是想試一下, 自己到底值多少錢, 於是他拿到了3000萬美元的年薪。 這在當時是什麼概念?
要知道, 當時全隊的工資帽才2400多萬美金, 一個人的工資比全隊都要多出幾百萬美金。 這薪水前無古人, 後也可能難有來者。 當時喬丹簽下這麼大的合同, 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為什麼這不符合規矩的合約能簽成功呢?
當時喬丹複出, 影響力巨大, NBA聯盟簽下了巨額的轉播合同。
很多不懂的朋友不能理解3000萬美金的合同是什麼概念, 往往都會拿現在的庫裡、哈登的4000萬美金合同去比較, 其實這些根本沒有可比性。
按照17-18賽季NBA的工資帽來比較, 喬丹的合同相當於現在的1.2億美金左右。 對籃球的發展喬丹是無價的, 做為“籃球之神”, 喬丹成功的把NBA推向了全世界, 讓更多的人愛上了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