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張韶涵和父母的恩怨鬧得沸沸揚揚, 作為被父親拋棄的孩子, 張韶涵姐弟三個相依為命, 面對得寸進尺的父母, 選擇無視。 而孫儷則選擇重拾親情。 孫儷13歲的時候, 父親和母親離婚, 得到的全部賠償和贍養費是2000元。 之後孫儷的父親就沒有了消息。 孫儷是靠著媽媽養大的。 孫儷媽媽一個月做售貨員, 只有一百多塊的工資, 沒有辦法支撐兩人的生活還要孫儷學舞蹈的錢, 所以下班之後還要兼職, 非常的辛苦。
早期的時候, 孫儷是恨著自己的爸爸的。 成名之後的孫儷再見到爸爸的時候, 爸爸和繼母都成了退休工人,
經常帶著能當自己女兒的同父異母的妹妹出去玩, 承擔妹妹的學費還有生活費, 幫妹妹規劃未來。 最後還給父親在上海買了一棟豪宅。 雖說孫儷的父親之前並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職責, 但是身為女兒, 孫儷卻出色的完成了贍養父親的責任。 不過, 也是因此, 很多人覺得孫儷的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有網友認為, 孫儷這樣的做法是愚孝, 贊同孫儷做法, 覺得身為子女即便被拋棄也要對父母好,
對此, 你們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