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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社區停車場按小時計費,社區業主停車不包月

6月3日上午, 在長沙市開福區珠江酈城·璞墅區, 因停車費沒交, 十多戶業主被攔在了地下停車庫出口處。

該社區業主劉先生打電話反映, 社區業主停車與外來車輛收費是一個價, 還不包月, 一個月按時計費高達420元。

“我們並不反對物業收停車費, 一個月要收420元, 可這服務完全不匹配。 ”劉先生告訴記者, 地下車庫沒有請專門的保潔人員, 也沒有良好的通風設備, 非常潮濕, 車子若是在裡面停久了, 還能看到黴斑。 讓業主無法理解的是, 停車位只賣不租, 收費也不包月, 按小時計費, 連外來車輛的收費也和社區業主的一樣。

“其實, 因為停車位的事, 我們已多次維權。 每次維權後, 業主能免費停一陣子, 接著又繼續攔車收費。 ”劉先生說, 住在璞墅區的156戶業主中, 除了買了車位的, 大多數業主都沒有繳納停車費, 攔車不讓出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物業費高達4元/平方米, 在長沙沒幾個收這麼貴的, 現在這停車費也不透明, 業主們是真的難以接受。 ”

珠江酈城社區的物業為何要這麼收費?記者就此聯繫了社區物業公司經理鄧葉。

鄧葉說, 珠江酈城·璞墅區是2015年交房的, 在與業主簽訂的前期物業合同中明確了停車位的收費標準, 即:1小時內免費;1至12小時, 收10元;12至24小時, 收15元。 在去年底, 物業就對停車收費進行了張榜公示。 之後, 在考慮到業主無法接受這一個價位後,

物業調低了收費標準, 除了1小時免費外, 停車1至12小時, 收7元;12至24小時, 收14元。 “按30天一個月計算, 業主實際交費可能會低於420元。 ”

對於物業的說法, 眾業主表示, 自己確實簽了相關合同, 但這是同時簽署多個合同, 故沒有過細去看。 經過公安民警的現場調停, 物業和業主達成協議, 約定在下週二對停車費一事進行協商, 這場僵持了近3個小時的維權也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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