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五環之歌》, 大家都會想起嶽雲鵬吧, 因為其搞笑的風格, 把這首歌唱火了, 然後很多明星在節目中也會調侃唱幾句。 其實這首經典的歌曲的原唱是蔣大為老師。
大家都知道如果沒有得到別人的允許就使用別人的歌參加節目, 這屬於侵權的行為, 之前毛不易就犯過這樣的錯誤。 對於嶽雲鵬唱自己的歌曲, 蔣大為老師表示是沒有意見的, 岳雲鵬曾把自己和蔣大為老師老師的合照放在社交平臺上, 說蔣大為老師聽過他唱這首歌, 然後不收版權費。
但是最近這首歌被改版成一首廣告插曲《新五環之歌》,
這已經用到了商業用途了, 沒有跟人家溝通, 侵犯到人家的權利, 當然之前的口頭上的答應是沒有法律作用的, 但是嶽雲鵬也挺冤枉的, 被廣告製作人連累了, 本來就只是是沒事的, 現在也要為之前改編的事情付上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