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杭州保姆放火案”於6月4日下午二審宣判,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 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放火罪、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時, 莫煥晶有沒有故意放火、放火後有沒有積極施救、有沒有自首情節等問題是庭審辯論的焦點。 莫煥晶辯護律師曾圍繞“沒有主觀追求被害人死亡”“消防物業存在的問題應當是減輕莫煥晶刑罰的考量因素”等問題展開辯護。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
此前為莫煥晶爭取減刑的辯護律師吳鵬彬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曾表示, 減刑希望不大。 “不管法理怎麼樣, 它畢竟要考慮到社會的承受能力。 ”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後, 吳鵬彬對央廣“下文”用戶端表示:“我們只能說,
吳鵬彬介紹, 他和莫煥晶的另一名辯護律師——仝宗錦還是此案死刑覆核辯護律師。 “司法不僅僅是追求判處死刑這樣一個結果, 還有一個過程。 死刑覆核的時候, 我們再爭取一下。 但可以預見, 結果肯定是很艱難的。 ”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 吳鵬彬還表示, 對物業缺陷的認定比一審判決更清晰, 比較明確。
仝宗錦則向央廣“下文”用戶端表示,
二審時, 莫煥晶曾表示認罪、悔罪, 懇請被害人家屬接受其道歉, 再次強調本案所造成的嚴重後果非其所願, 請求給予從輕判決, 如果維持原判, 其也願意接受。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 死者家屬林生斌的代理律師林傑告訴央廣“下文”用戶端, 在“意料之中”:“二審中, 辯護方沒有提出新的證據, 只是一些觀點。 ”對於刑事部分的判決, 林生斌也表示認可。
今天下午4點多, 林生斌發微博稱:“已經宣判的這個, 罪有應得。 尚未審判的那些,
刑事案件告一段落, 另一方面, 死者家屬已于5月21日向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生命權糾紛民事訴訟, 被告有九家單位, 涉及綠城物業公司、開發、施工、監理和消防部門等, 索賠數額共計1.3億元。
至於民事訴訟進展, 林傑介紹:“前幾天法院已受理, 但尚未確定具體承辦人, 將于近期向法院提交新的調查取證函, 有些證據需要進行補充, 必須通過法院的調查取證進一步拿到證據。 ”
編輯:王洪春、楊惠珺、孫雪
更多獨家內容, 全新互動體驗盡在“下文”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