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下午3點多, 男子王某駕駛自己的馬自達轎車進入大連市甘井子區一處停車場。
王某進入停車場時, 司機孫先生正在停放自己的白色雷克薩斯轎車。 王某眼尖, 發現孫先生停完車沒鎖車門, 於是他在孫先生離開後上前拽開副駕駛位置車門, 鑽進車內將孫先生放在後座腳墊上的20萬元港幣現金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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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港幣現金折合人民幣16萬餘元。 行竊得手後, 王謀江其中10萬元港幣兌換成人民幣, 並存放進其持有的, 以其母親朱某某名義開設的帳戶內。 2018年1月23日, 警方調查監控後抓獲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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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 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王某曾多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系累犯, 依法應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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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處王某犯盜竊罪, 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