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馮自由被委任為香港同盟會分會會長。 根據《革命逸史》記載, 馮自由派阮亦周、劉思複、劉樾航等到澳門, 在荷蘭園和隆街21號設立同盟會機關, 對外稱“樂群書室”, 作為宣傳工作之用。 樂群書室的成立, 象徵了澳門革命活動的進一步確立。
馮自由
馮自由沒有過問澳門分會事務, 而是依靠阮亦周、劉思複、劉樾航三人來建立。 根據《辛亥革命回憶錄》所載, 當時樂群書室是“劉思複曾假其地試驗炸彈炸藥”。 但是, 劉思複並沒有在澳門以炸藥攻擊保皇派人士或任何官員, 而是把他試驗的成果, 在日後親自對付水師提督李准,
水師提督李准
樂群書室的“炸彈炸藥”實驗必定是秘密進行的, 而且非常危險。 也許如此, 樂群書室“然成立數月, 僅得基本會員數人, 不得已宣佈解散”。 究竟“數月”之間吸收過多少新會員, 馮自由在記載中語焉不詳, 也找不到其他有關的史料作對照。 從日後的記載中, 也從沒有一位革命者是自稱在“樂群書室”加入同盟會的, 從和馮自由所稱“僅得基本會員數人”一句可知, 很可能是從未招收到新會員, 只有原本派來的阮亦周、劉思複、劉樾航三位“基本會員”而已!
劉思複
同盟會樂群書室在澳門的組織規模有限, 而且又沒有力量進行武裝起義或主動對外宣傳。
雖然樂群書室只維持半年, 在澳門清末民初20多年的革命歷史中, 看似微不足道, 但事實上樂群書室的失敗經驗卻為革命者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意義。 從現存僅有的記載來看, 似乎樂群書室並未主動在街上宣傳, 或舉行大型活動以作招徠, 反映了當時革命仍然是處於十分初步的階段, 在開設了第一個同盟會的機構後, 未能在這個基礎再加發揮。 因此, 國民革命在澳門的機構亦以半年後“僅得基本會員數人”而結束。
譚永年和甄冠南分析當時“是以保皇會和革命黨在澳門並沒有發生很大的作用, 甚且中途消沉”。 究其原因, 由於同盟會可以從日本調到粵港澳活動的只有馮自由, 儘管他可以發揮在香港與李煜堂一家的人脈優勢, 卻忽略廣州和澳門革命發展的機會。 不過, 在有限的條件下, 同盟會仍然能夠建立樂群書室, 也可說是革命難能可貴的第一步。 澳門的同盟會會員在樂群書室招攬不到革命同志後, 便把注意力轉移到普羅大眾上。 革命的策略也包括了通過沒有固定地點的新式粵劇團為平民大眾表演帶有革命宣傳意義的劇碼;同時, 同盟會在澳門仍然以文教組織為他們的分會機構, 以學校教育為基礎。
張憲文、張玉法主編:《中華民國專題史·第十卷》, 2015年版。
編輯: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