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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首付66万交出后,房东临时变卦反要索赔20万 中介:合同上我们说过

導讀:女子首付66萬交出後, 房東臨時變卦反要索賠20萬 仲介:合同上我們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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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 有一間自己的房子是一項非常開心的事情。 在二三線城市一套房子一般都在1百萬出頭, 首付最低是支付百分之二十。 但是因為利息時間長了, 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壓力, 所以身上有錢的話, 一般都會多付一些首付。 在買房的時候, 也是因為很多流程都是自己不瞭解的, 於是就有了仲介這個職業, 但是讓芳姐沒想到的是, 在花了66萬首付後, 房東拿著首付款度過經濟危機後,

就不賣了, 並且還要向芳姐索要20萬的違約金,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據芳姐描述, 才知道她看上了這棟只有36平的房子, 和房東談好價格後, 2月份就在仲介陪同下和房東欠下了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了66萬的首付款。 因為芳姐的征信有點小問題, 要兩個月後才能辦理按揭貸款, 於是在仲介的建議下, 雙方“私下”簽訂了一份承諾書。 其中內容就是, 方姐保證4月30號之前辦理好按揭, 如果辦理不好就要在5月5號之前支付全部尾款55萬元。 為此, 方姐還另外支付給房東1萬元作為拖延2個月的利息。

等到了4月份的時候, 芳姐所提供的資料過期, 又導致了按揭審批逾期!芳姐再次聯繫上了仲介, 在仲介的幫助下和房東再次簽下了另外一份房屋買賣合同。

目前, 只要一張契稅發票就能辦理好過戶和按揭, 就在這個關鍵的時候, 房東臨時變掛, 提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同時要求方姐按照合同要求賠償給他20萬違約金。 這就讓芳姐直接蒙圈了!

因為房東憑藉上次簽下的合同, 以4月30號之前辦理好按揭, 這一點為理由要求芳姐按照合同賠償他20萬的違約金。 芳姐當即就找到了仲介, 仲介稱在簽訂這份合同的時候, 上面是這樣規定的。 仲介表示, 在簽訂合約的時候, 提醒過對方, 這一點出現問題後, 是需要賠償的。 現如今只能怪自己當初簽下了這樣的一份合同!

對於仲介的這樣說法, 芳姐不能認同, 表示自己這是被坑了!因為合同是仲介工作人員建議下才簽下的,

上面出現問題, 仲介是有責任的, 沒有幫助自己規避風險!因為自己花錢請仲介, 就是為了這些問題的出現, 不然自己不受白花仲介的錢了嗎?並且, 芳姐表示, 近期簽訂的第二份合同中, 也有對方的簽字, 但是上面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第二份合同簽訂後, 第一份自然已經失效了!

值得一提的是, 仲介主管稱當時的確已經提醒過芳女士, 但是在接通業務員電話的時候, 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因為對方在電話中脫口而出沒有提醒對方!這就讓仲介主管表示非常的尷尬了!這不就是告訴別人, 自己就是坑人家嗎?

主管在聽到這樣的話後, 和芳女士表示, 一定會處理這件事情。 於是就和房東取得了聯繫,

將20萬的違約金調整到了2萬元, 但是前提是芳姐同意取消房屋合同。 估計是最近房價又漲了, 調完價格在等其他人來買吧!賺了2萬見好就收吧!

芳姐表示非常的氣憤, 因為自己交付給對方的66萬, 對方從2月用到現在, 度過了經濟危機後就撤了。 現在自己還要賠償違約金, 想想就非常的遭心!還得先將2萬違約金給到對方, 才能拿到這66萬, 就不能直接退給自己64萬嗎?

芳姐表示咽不下這口怨氣, 接下來再繼續溝通, 如果不順利的話講採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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