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戰場就是兵, 為何戰場上還有不能打兵種呢?迄今為之, 只有兩個戰場上的兵不能隨便打, 一個是救死扶傷的醫療兵, 另一個就是棄機跳傘的飛行員, 醫療兵不允許擊殺可以理解, 畢竟是救人的, 但是為什麼飛行員也不允許擊殺呢?
這條規定出自日內瓦公約, 公約明確規定了在飛行員棄機跳傘喪失戰鬥力後不可以擊殺, 原因就是飛行員的作戰武器就是戰機, 既然已經棄機了, 那就表示沒有戰鬥力了, 就不可以擊殺了, 就像戰場上繳械的士兵一樣。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現在飛行員的價值遠遠超出了戰機本身的價值,
飛行員的價值是無可估量的, 就拿我國的兩彈一星的錢學森來說, 就是我國用四個朝鮮飛行員作為代價從美軍那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