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逸雲
近日來, “王鳳雅之死” 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從開始 “詐捐”到後來的反轉, 人們的關注點再一次集中到了個人救助平臺上。 5月31號, 南方都市報的記者實測了水滴籌、愛心籌、輕鬆籌三大網路籌款平臺, 結果發現用虛假診斷證明及住院證明等, 都能輕鬆地通過三家平臺的審核, 對外發起籌款求助並且還能成功提款。
平臺管理的漏洞顯而易見
作為國內規模大、知名度高的三大平臺在確保申請資格和資金使用方向上全軍覆沒。 儘管三家平臺都沒有對申請人資格做事先的書面提示和要求,
暴露出來的問題可能更為深遠
是不是已經形成了一個以網路籌款平臺為載體的灰色產業鏈?南都調查中有個細節:記者通過“廣州病歷單病假單”QQ群聯繫到群主紅某, 紅某表示可以根據需求製作並提供假病歷、診斷證明及入院證明等。 頁面顯示診斷證明已審核, 診斷醫院均為前述廣州地區某三甲醫院。 甚至有網友說曾遇到一個病人家屬說, 有人幫其在平臺籌款, 自己什麼事情都不用管, 最後籌得的善款平分。 造假的產業鏈已經延伸到了平臺籌款?
是否為“詐捐”的信任危機帶來雙輸後果
央視對王鳳雅事件的評論說:事件曝出後, 受捐者覺得委屈萬分,
信任缺失的後果是求助者和平臺的雙輸。 對於求助者而言, 因為捐助者的遲疑和避險, 可能更難達到籌款目標。 真正有需要的人難以得到更多幫助。 對於籌款平臺來說, 直接威脅著它的盈利模式和生存空間。 不管是水滴籌還是輕鬆籌等, 商業運營的基礎是籌款以及註冊使用者衍生的保險服務。 輕鬆籌聯合創始人于亮曾表示“從籌款用戶到保險, 我們的客戶轉化率平均在10%左右”;水滴籌創始人沈鵬更是明確表示平臺的本質是經營信任。 信任沒了, 平臺難以維繫, 受影響的不只是需要通過平臺得到説明的人,
需要調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
平臺籌款不同于慈善募捐, 平臺籌款是個人求助。 《慈善法》明確規定, 個人求助不是募捐, 不屬於慈善法、民政部的管轄範圍。 慈善捐贈的財產必須用於慈善活動, 符合慈善目的, 受贈人接受捐贈後需要尊重捐贈人意願, 並且不能挪作他用。 但個人求助屬於一般贈與, 不受用途的限制, 受贈人可自由處置。
在民政部出臺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資訊平臺基本管理規範》也明確:第一, 平臺必須告知互聯網公開募捐資訊平臺使用者及社會公眾, 個人求助、網路互助不屬於慈善募捐, 真實性由資訊提供方負責;第二,
所以, 作為籌款的網路平臺對求助者資訊的真實性和善款的使用方向並沒有確保其完全真實無誤的法律義務。
但考慮到籌款平臺確實在全社會醫療保障和救助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 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我們需要避免“雙輸”, 實現“雙贏”, 助推平臺企業提高管理審核能力。
在求助人醫療資訊、生活狀況以及善款真實用途等的核查中, 可能涉及公安、醫院、社區、房產登記(租賃)、銀行等社會諸多部門。 現實的是, 眾多部門資料並非本人和法定規範, 協力廠商難以取得。 龐大的申請體量也不支持僅靠平臺企業志願者實地走訪醫院、走訪求助者住地來核對。
加強政府引導,鼓勵社會監督,通過大資料技術手段等的實施,聯合社會多方認證可能是更好的方向。
籌款平臺畢竟只是互助平臺。讓平臺籌款更可信的同時,要對平臺功能有個冷思考,不要讓網路籌款成為一種習慣,成為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主編 | 梁雲風
運營總監 | 葉宗論
美編 | Leo Duan
中國社創號 | 微信公眾號:chinavator
加強政府引導,鼓勵社會監督,通過大資料技術手段等的實施,聯合社會多方認證可能是更好的方向。
籌款平臺畢竟只是互助平臺。讓平臺籌款更可信的同時,要對平臺功能有個冷思考,不要讓網路籌款成為一種習慣,成為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主編 | 梁雲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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