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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 欠債換, 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 歷朝歷代的法律都規定了殺人必須償命, 但是看過《水滸傳》的小夥伴們就要問了, 為什麼武松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卻沒有被判死刑呢?要知道武松是一個都頭, 知法犯法是罪加一等的, 可武松最終是被判了脊杖四十, 刺配孟州, 這都是因為宋朝法律的一個奇葩規定。
讓我們先從頭說起, 《水滸傳》講到武松是清河縣人氏, 從小父母雙亡, 由哥哥武大郎撫養長大, 所以二人兄弟情深, 但是兄弟二人的的樣貌是截然不同。
兄弟多年不見, 一見定然要把酒言歡, 沒想到潘金蓮見武松相貌堂堂, 一表人才就勾引武松, 被武松嚴詞拒絕, 因此潘金蓮心生怨氣。 武松外出公幹, 回來時卻發現武大郎已死, 急忙詢問潘金蓮原因, 潘金蓮說是得了心疼病死了, 武松不信, 在一番打聽之後, 得知潘金蓮勾結西門慶, 在王婆的唆使下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 武松拿著武大郎發黑的骨頭去找縣令,
他邀請武大郎的街坊四鄰作證, 在武大郎的靈前, 王婆親口承認了潘金蓮與西門慶勾搭成奸, 進而毒殺武大郎。 武松十分生氣, 當著武大郎的靈前親手殺了王婆和潘金蓮, 又提著二人的人頭來到了獅子樓, 一番打鬥之後, 殺了西門慶。 隨後武松來到縣衙自首, 縣令認為事情重大, 急忙上報東平府, 府尹也哀憐武松是個仗義烈漢, 把罪狀改得輕了些, 改為過失殺人。 而刑部官員又和東平府府尹交好, 看了罪狀之後又改了輕了些, 最終判武松脊杖四十, 刺配孟州。
武松殺人在當時雖然屬於重罪, 但武松為兄報仇在封建正統的儒家思想裡,
參考資料:《水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