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凱莉是四個孩子的媽媽。
據澳洲新聞網報導, 當地時間6月21日, 維多利亞47歲女子克裡斯汀·萊昂斯(Christine Lyons)被當地最高法院判定有罪, 罪名是謀殺薩曼莎·凱莉(Samantha Kelly)未遂。
據悉, 萊昂斯非常渴望擁有自己的家庭和小孩, 但她的婚姻並不幸福, 和前夫彼得·亞瑟離了婚。 儘管已經離婚, 但兩人還是住在同一屋簷下, 與他們住一起的還有同為被告的羅恩, 以及受害者凱莉和她的四個孩子。
圖為被告三人, 從左到右依次為羅恩、萊昂斯和彼得
為了滿足前妻的願望, 2016年1月23日, 彼得夥同前妻以及羅恩三人對凱莉實施了謀殺。
彼得告訴警方, 他之所以同意殺死凱莉, 是因為凱莉一死, 萊昂斯就可以領養她的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 他想讓萊昂斯做一個母親。
對此, 網友不禁破口大駡:“想要孩子自己生啊, 搶別人的算什麼?不能生就去正規機構辦領養手續。 ”只有極少數人覺得萊昂斯可憐, 但是他們也並不認同這一做法。 對此, 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