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相信大家一定都讀過。 在這本書中, 武松和宋江兩個人都曾經犯下過殺人的罪行。 然而, 兩人的結局卻大不相同。 一個被判流放, 一個卻不得不選擇逃跑。 同罪不同刑, 那麼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首先, 我們來看兩人的官職。 宋江當時是縣衙中的一個官吏, 儘管不是什麼幾品官員, 但也只比知縣稍稍低了一級的樣子。 而且他這個人還有一個仗義的好名聲, 也有許多的江湖朋友, 在正邪兩邊都是很受歡迎的人物。 他出事後, 還有不少人願意包庇他。 所以說, 他這人人緣還是不錯的。
武松相比來說就很悲慘了。
其次, 我們來瞧瞧兩人犯的錯誤。 宋江殺的人是他的一個小妾, 而且還不是主動要殺的, 屬於意外殺人。 根據宋朝的刑法, 他根本不會被判一個很重的刑罰。 說不定, 只用賠點錢就能過去了, 根本不用辛苦去逃跑。
但武松就不一樣了。 他犯得可是必死的罪過。 他不僅殺了嫂子潘金蓮和西門慶, 還是當著大家的面, 用著及其殘忍血腥的手段。 無論是掏心挖肝, 還是砍下人頭, 都是最最可怕的事情。 這麼殘暴的行為,
如果不出意料的話, 跑的應該是武松, 留下的應該是宋江才對。 但, 我們可以看到, 整件事情的結局和我們想的可謂是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轉。 武松不但沒死, 還只是被判了流放。 宋江明明可以賠錢, 卻不得不當晚連夜逃跑。
原來, 宋朝的刑法中有這樣一項十分神奇的條款。 在武松殺人時, 他雖然憤怒不已卻頭腦清醒。 他找到了當時的鄰居們, 要求他們為自己做見證, 寫記錄。 宋朝的刑法中明確規定, 不允許殺人復仇, 但是兩人發生爭鬥而無意識殺人的話是可以減輕刑罰的。 所以, 在武松東窗事發被抓時, 他的罪狀是與潘金蓮和西門慶發生了衝突, 結果發生了打架鬥毆事件。 武松殺那兩個人並沒有主觀上的意圖。
而相比之下, 宋江就沒有那麼走運了。 他在殺死自己的小妾時, 身邊並沒有什麼證人。 有的只有小妾閻婆惜的姦夫張文遠。 動腦稍微想一想, 就知道張文遠一定不會為宋江作有利於他的證明。 在這種環境下, 宋江的連夜逃跑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