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不文明行為的懲戒力度, 一方面要真正納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另一方面要創新管理方式, 此外, 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法律法規, 設立虐待動物罪。 這樣, 類似投食變“投石”、傷害甚至虐待動物等不文明行為才會大大減少。
18日中午起, 一段遊客向園區內老虎扔投石子的視頻在網路中熱傳。 視頻中兩名男子不斷撿起地上的碎石子向圍欄內正在小憩的白虎砸去, 視頻末端遠處傳來工作人員勸阻的聲音。 據拍攝者介紹, 事發地位於北京大興區野生動物園, 投石遊客為了逗弄老虎起身。
近年來, 動物園內遊客向動物“投石”的事件屢有發生。 北京大興區野生動物園爆出的“虎在園中坐、石從天上來”, 這段30餘秒視頻由於被知名博主轉發, 一時間在網路中熱傳, 再次引起了網友們的譴責聲。 這些投食變“投石”的行為, 昭示了一些遊客不敢讓人恭維的公共道德和文明素質, 更缺少了對動物基本的憐憫和愛護之心。 不少網友表示, 這些人貌似物質上非常富裕, 但精神上卻異常匱乏, 舉手投足間體現著不文明。 更多網友則直言, 這些投食變“投石”等不文明行為, 實則反映了懲戒力度不夠、威懾力不足。
《旅遊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 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 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 愛護旅遊資源, 保護生態環境, 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第十四條規定, 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 不得干擾他人的旅遊活動, 不得損害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可見, 遊客向動物“投石”的行為, 不只是文明缺失, 也體現出法制意識的淡薄。 對於此類不文明行為, 需要的不僅僅是道德譴責, 更需要讓法律“長出牙齒”。
加強對不文明行為的懲戒力度, 一方面要真正納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告知遊客並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 必要時向公安、交通、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 讓當事人為自己的不文明行為承擔代價;另一方面要創新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