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尚»正文

骨髓捐獻者捐獻骨髓後,為什麼不允許與患者見面?

平時, 我們在報紙或者新聞上看到一些關於捐贈骨髓的新聞, 都是給捐贈人馬賽克或者是化名處理。

而且一旦有病人與捐贈者的骨髓匹配成功了, 他們之間是不能見面的, 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按照國際上的慣例和國家規定來說, 捐贈者和被捐者一年之內是不能見面的, 這是為了保證雙方的隱私和權益, 為了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及造成雙方在生活上的麻煩。

如果被捐者執意要見捐贈者, 也是要等到一年之後, 而且見面之前, 雙方最好簽訂一個協議。

其次是考慮到患者在手術失敗後, 患者家屬可能不甘心會再次請求捐贈者再次捐獻。

手術失敗是很正常的事情, 沒有手術是能達到百分百成功率的, 尤其像這種造血幹細胞的配型手術, 手術之後出現感染、排異、出血等等, 都是造成手術失敗的原因。

雖然現在醫術比以前更好了, 但是失敗的機率仍舊很大。 在手術觀察期, 關於排異這個就要半年以上, 有可能長達幾年。

如果期間出現了什麼問題, 那麼這個患者家屬肯定會心急如焚, 然後找到捐贈者, 要求再捐贈一次, 而不顧及捐贈者的身體情況。

還有就是捐贈者可能會向患者, 索要額外的高額報酬, 在我國內, 捐贈骨髓是可以獲取不少報酬的。

但是有不少的捐贈者打著“身體捐贈骨髓後無法復原”的說法向患者家屬索要高額的報酬,

像這種事情也很常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