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3日晚, 浪莎股份披露了2017年年報, 公司2017年實現每股收益0.236元。 照直說, 這是一份不太顯眼的年報, 在A股3500多家上市公司中, 這種業績的公司只能是被埋沒的物件。
但浪莎股份2017年年報還是引人了市場的關注, 因為該公司終於分紅了, 擬每10股派發現金0.6元(含稅)。 雖然該公司的分紅市場是有預期的, 但當一隻上市20年的“鐵公雞”終於分紅的時候, 市場還是會投來關注的目光。
浪莎股份的前身, 其昔日借殼的長江控股過去也是一隻“鐵公雞”, 除了在上市首年1997年推出10送2股, 從1998年到2007年賣殼也是一毛不拔, 每年年報都是不分配。
之所以說浪莎股份的分紅市場已有預期, 原因在於今年2月5日, 上交所為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主持召開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專項說明會”, 讓5家具備分紅能力但近年卻又沒有進行分紅的公司向市場說明未分紅的原因。 這種“公示”的做法,
正是在收到監管工作函的情況下, 當日, 浪莎股份在回復上交所《關於現金分紅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時表示, 預計公司2017年年度經營成果經審計後, 達到現金分紅能力。 同時, 浪莎股份董秘也向外界透露, 公司分紅比例不會低於30%, 最終的分紅方案會根據2017年年度審計結果來確定。 也正因如此, 4月23日, 浪莎股份伴隨著2017年年報一道推出分紅預案, 這是在市場預期當中的。
浪莎股份終於分紅了, 這無疑是監管者的一個“重大勝利”, 畢竟這是20年的老牌“鐵公雞”終於向監管者“繳械投降”了, 監管者的檔案裡又多了一個征服“鐵公雞”的案例。 而就浪莎股份來說, 感覺也是良好。 帶了多年的“鐵公雞”帽子, 就這樣輕而易舉地摘掉了, 不過只是向股東們每股派送了0.06元的現金而已, 這感覺真的很爽。
只有投資者似乎一無所獲。 或許有人會說, 浪莎股份不是每股派了0.06元紅利麼?派了0.06元的紅利不假, 但這不還是未拔出一毛麼?參照4月23日浪莎股份的收盤價19.72元計算, 這一分紅方案的對應股息率只有0.3%, 這談得上回報麼?更重要的是這0.06元的分紅, 因為除息的原因, 投資者其實已經是“無所得”了, 而且還要繳納10%甚至20%的紅利稅。
管理層重視回報投資者這是無可厚非的, 但這種重視要抓在點子上。 比如, 提高上市公司品質, 如果上市公司長期在虧損的邊緣掙扎, 這樣的公司是很難回報投資者的, 即便是像浪莎股份這樣弄出個微積分來, 那也談不上投資回報, 只是應付差使而已。 又如, 紅利稅徵收, 讓上市公司分紅變成投資者的損失, 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設計應早日廢除, 否則, 上市公司不如不分紅, 不分紅投資者不虧損, 多分紅投資者多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