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韓國員警廳分享了一起頗具教育意義的“案件”:12歲韓國少年朴某未經允許, 偷拿了媽媽的1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8元), 被發現後, 媽媽責令其寫下悔過書, 並手持悔過書前往警局自首, 要求樸某拿到員警叔叔的簽字才能回家。 這位元韓國虎媽獨特而嚴厲的教育方式引發網友熱議。
事情發生在首爾九老區某派出所, 警員韓某在結束值勤返回派出所時, 發現了在派出所外徘徊的樸某, 詢問樸某“有什麼事嗎”, 樸某才將攥在手中的悔過書拿給韓某, 稱:“我想得到員警叔叔的簽名”。
韓某查看後發現悔過書上寫著:“我偷拿了媽媽一萬韓元,
韓某表示, 看到這樣可愛的悔過書, 很艱難忍住笑, 隨後教育樸某稱:“即便是媽媽的錢, 但你偷偷拿走也是錯誤的行為”, “以後不可以這樣, 我相信你才給你簽字”。 韓某表示, 在樸某返回家中後與朴某的母親通了電話, 朴某母親感謝稱:“你們工作那麼忙, 還給你們添了麻煩”。
韓國員警廳隨後將這起“案件”發到網上, 這位母親教育兒子的方法迅速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留言稱讚這位母親“教育方法太明智了”, “完全能理解這位母親想要教育兒子的想法,